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开展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11-29 12:02:35来源: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795
2021年8月16日,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红寺堡区开展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工作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吴忠市红寺堡区农村产权、吴忠市农村产权及其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红寺堡区开展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
现将《红寺堡区开展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区开展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严格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20〕17号)要求,切实做好自治区每季度下发的红寺堡区耕地减少图斑核实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耕地减少图斑核实整改工作,重点为自治区每季度通过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下发的疑似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行为。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办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对自治区每季度下发的所有疑似新增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图斑开展全面核实和整改。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我区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工作,成立红寺堡区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宏志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少奇 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亚群 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王 宁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黄国民 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军保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秀荣 财政局局长
杨国文 司法局局长
黑茂森 综合执法局局长
杜丽丽 红寺堡镇镇长候选人
王 军 太阳山镇镇长
贾舒君 大河乡乡长候选人
李学忠 新庄集乡乡长
金 帝 柳泉乡乡长候选人
马金平 新民街道办主任
年 波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曹 鹏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王少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年波、曹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一)调查核实图斑内容。按照自治区每季度通过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卫片执法等系统下发的各类疑似违法图斑,各乡(镇)、街道办要肩负起属地管理职责,安排专人,第一时间通过系统进行实地核实、内业对比、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并按时填报核实结果。对于合法的建设,依法上传相关用地手续,进行举证销号。对判定为违法用地图斑的建设,及时建立工作台账。
(二)查处整改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局,对于认定违法的图斑进行进一步判读和核实,同时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沟通,对确定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积极推进整改,主动消除违法状态。
(三)总结上报整改结果。各乡(镇)、街道办将下发的图斑按时完成核实举证上传工作,并将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地验收整改落实情况,并将完成整改的图斑及时汇总、上报自然资源厅备案销号。
四、职责分工
政府办公室:负责对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下发图斑涉及合法项目的立项批复或备案核准文件。
财政局:负责保障各乡(镇)、街道办耕地图斑核实整改工作经费。
自然资源局: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图斑核实整改工作,起草制定方案,汇总并上报成果,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开展下发图斑核实整改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制定完善村民建房相关审批程序,并做好监督实施。
司法局:负责做好违法图斑拆除整改工作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对本辖区图斑进行核实整改,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农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罚”,及时消除违法状态,配合农业农村局严格履行宅基地审批程序。
纪委监委:对工作开展缓慢,整改不力的乡(镇)、街道、部门进行定期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约谈并问责,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办、相关部门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六种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各乡(镇)、街道办要承担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常态化地开展耕地“非农化”核实和整改工作。对辖区内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做到“零容忍”,对存量问题要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办、相关部门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全面履行耕地保护管理责任。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街道办、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确保顺利完成我区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财政局负责红寺堡区耕地“非农化”图斑核实整改工作经费保障。
(四)加强督导检查。纪委监委、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采取内业资料查阅和外业实地查看的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开展缓慢的乡镇、街道办、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将处理结果作为干部提拔和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