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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永宁县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26 17:25:35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916

2021年7月23日,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永宁县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银川市永宁县农村产权银川市农村产权及其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2021年永宁县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有关单位:  

《2021年永宁县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永宁县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20年第4号),切实加强全县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有效治理“白色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农业绿色高质量高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要求,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及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决策部署,按照“政府扶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企业市场化运作”工作方式,坚持“健全网点保回收,激励企业保加工,行政监管保捡拾”工作机制,形成“农户(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积极捡拾、回收企业应收尽收”利用体系,推动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变弃为用,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探索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有效模式,建立完善县乡村队回收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可持续运行的区域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模式和机制,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力争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86%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

三、实施内容

(一)残膜回收利用。2021年计划回收地膜面积8.58万亩,回收地膜241.5吨,按回收率达86%以上计算,计划回收量不少于207.7吨,按每4吨残膜加工1吨颗粒计算,加工颗粒51.9吨。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经初步测算,全县粮食、蔬菜、葡萄种植面积85万亩,粮食,蔬菜、葡萄全年使用农药量约为85吨,按照每吨农药产生农药废弃包装物60公斤(0.06吨)测算,共约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5.1吨;按照回收80%的指标测算,计划回收量不少于4.08吨。

四、补贴资金来源及使用

(一)补贴资金来源。一是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46号),自治区下达我县2021年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资金分别为24万元、14万元;二是根据《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1年农业农村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21〕36号),下达我县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三是县级人民政府配套资金10万元。以上总计58万元。

(二)补贴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承担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由中标企业在全县建立回收网点,开展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三)资金使用。

1.区市级财政支农项目资金。

(1)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24万元。主要用于中标企业建立回收网点,开展废旧地膜、废旧穴盘等回收及加工利用。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资金24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县建设6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收购点,共计10万元;用于回收点捡拾、清洗、分类、打包、运输、台账记录等环节补贴资金8.16万元;用于企业加工环节补贴资金4.08万元;用于印制宣传资料,培训农户,设立警示标语等方面宣传培训费用2.76万元。

2.县级配套资金。共计1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建设2个规范化回收网点。

(四)补贴标准。

1.残膜回收利用项目。以中标企业实际收购数量为依据,按1000元/吨补贴企业,其中:500元/吨由中标企业直补给农用残膜交售主体。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以企业实际收购数量为依据,按照回收环节2万元/吨、加工环节1万元/吨进行补贴。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依乡镇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县、乡、村、队四级监管网格,做到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级网格为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是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方案及二级网格考核工作,全面开展监管及技术指导工作;二级网格为乡镇,乡镇长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中标企业在本辖区内建立多个回收网点,组建本辖区内村队形成三四级网格,并定时更新报送至一级网格,加强对三四级网格监管工作;三级网格为村委会,村主任为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协调配合中标企业在适宜地区建立回收网点,督促本村各队农户积极交售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四级网格为村民小组,队长为四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督促本队农户交售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确保田间地头无残留。

(二)组织作业。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辖区内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残留情况,协调中标企业在本辖区内建立多个回收网点,并及时组织村队网格管理人员督促辖区内农户主动配合中标企业开展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安排专人督导中标企业填写《2021年永宁县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花名册》以及交售人签字确认。年度残膜回收工作结束后,在网点所在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并审核盖章报乡镇政府确认,乡镇政府汇总(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

(三)组织验收。由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技中心相关负责人和专家成立验收小组,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组长。验收小组根据任务协议书、现场查验等情况对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进行验收,出具验收结果,并在县人民政府公众网上进行公示。

(四)资金兑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项目验收小组提供的项目验收单和补助项目资金兑付表申请补助资金。

六、组织保障

(一)县级统领。为贯彻落实工作,成立永宁县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孙佳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伟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王红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曹永进  县财政局局长

        王海军  县审计局局长

        向伯安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局长

        何  乐  李俊镇代镇长

        陈兴隆  望洪镇代镇长

        张  昊  杨和镇镇长

        韩  刚  胜利乡代乡长

        杨  钊  望远镇代镇长

        马晓平  闽宁镇代镇长

        迟永伟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李少华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孙伟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监管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落实、实施情况。

(二)各部门协同。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加强配合,落实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组织验收以及对全年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向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上报项目进度、项目总结、绩效报告等。财政局负责对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安排人员对回收网点及回收情况进行复核,及时兑付项目资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县审计局要加强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负责督促各乡镇落实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同时,督查中标企业环保措施达标,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各乡镇负责建立完善以各乡镇长为第一负责人的镇、村、队三级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格化管理体系,确定网格化管理人员名单,监督本辖区内农户将农用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按时交售至回收网点集中处理;协调中标企业建立回收网点;加强本辖区内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参与积极性及保护生产环境意识。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支付进度,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关有规定严肃问责。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按照《预算法》和自治区财政结余结转、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强化绩效考核。将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客观评价实施成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按规定建立项目各类明细清册,作为核查依据,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等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流动广播、宣传条幅、传单、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及广大农民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膜地膜回收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农民提升人居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群众自觉行为与生活习惯,做好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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