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级家庭农场的申请要求2021-2022:至少5项要求达标!
2021-10-31 15:08:0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191
家庭农场可不仅仅是一般人眼中的家庭小作坊,要是运营得当,将生产经营活动变得规模化、标准化,也是能成为行业带头人的,由此享受到的政策扶持可不少。那想要成为湖北省家庭农场,必要的申请要求有哪些呢?农交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具体要求,申请人至少要完成5项!
湖北省级家庭农场的申请要求2021-2022
2020年8月19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有效期2年的《湖北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鄂农规〔2020〕1号),文件中要求申请湖北省级家庭农场,除了满足基本条件,还要满足八大条件中的至少5项,具体内容如下:
1、基本要求
常年雇工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三年内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无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无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市场监管、税务、银保监、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生产经营异常状态;已被认定为湖北省“六有”家庭农场。
2、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还应该满足以下8个条件中的至少5项:
(1)发展理念新。能够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在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合理规划产业、产品布局,加强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与保护,深入开展联合与合作,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效果,实现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
(2)产品质量优。开展标准化生产,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或规程,有各类投入品购买、使用记录。科学合理施用一般农药,严格按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施用限制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保障生产安全、产品安全和生态安全。在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果。
(3)科技水平高。新技术、新品种和先进适用农机具应用程度高,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配备较强。能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传统农业,推进农业数据化、在线化、物联网改造,实施高效生态种养模式,实现产出高效,效益倍增,单位土地产值高出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
(4)经营效益好。围绕市场需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规模与当地的资源条件、农业行业特征和农产品品种特点相适应、与经营者的能力水平相适应,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稳定营销渠道。正常年份年经营总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
(5)产业优势突出。适度经营规模标准内经营土地的使用期限不低于五年,有规范的流转合同,并报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拥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办公设施设备、农田基础设施和附属生产配套设施,具有较强的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业抗灾能力。拥有自有品牌或能长期与品牌农产品合作提供产品、原料,或者获得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所生产的农产品品质好口碑佳,所提供的服务质优价廉,市场占有率和认可度高。
(6)生态环境友好。采用绿色防控、精准施肥施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实现清洁生产,无害化作业,废弃物集中清理、资源化利用。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的秸秆综合利用率100%。畜禽养殖类家庭农场有满足防疫需要的设施和设备,养殖场所达到标准化要求,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污染治理达标。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采用循环农业生产模式。
(7)运营管理先进。生产经营场所整洁规范,有醒目的家庭农场标识牌。生产经营活动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比较真实完整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收支记录,成本可控。经营年限一般不低于三年,统筹资源要素、防范风险和市场营销能力较强,具备相应的农业技术和农业经营管理专业知识。
(8)辐射带动明显。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深度合作与联合,创新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集中土地资源,共用生产设施设备,共享市场信息等方式,推动不同经营主体抱团发展,引导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形成互助共进良好机制。
上文中所称的家庭农场,皆是指在湖北省范围内,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标准化、集约化及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交网小编文大家整理的“湖北省级家庭农场的申请要求2021-2022”内容就是这些了,这篇文章希望能让大家对湖北省级家庭农场有一个基本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