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湖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一览:哪些地拿不到补贴?

2021-10-31 15:06:5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49

国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保证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所以各省每年都会定时发放,但是各省的耕地情况不一,所以发放对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那湖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都有谁呢?哪些地是拿不到补贴的呢?

湖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摄图网

一、湖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

为了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湖北省在2021年发布了《关于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计发〔2021〕10号),文件中明确了补贴的发放范围和对象,补贴范围是湖北省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非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和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公司)的耕地,具体发放对象如下:

1、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之间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必须上报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据。

2、农户(含农户外的组织和个人,下同)承包耕种村组非承包地的,村组必须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并报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据。村组未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的非承包地不得申报补贴。

3、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融通公司的耕地已承包到农工的(含农工外的组织和个人,下同),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承包农工;以前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农工与农场、融通公司签订的耕地承包(或流转)协议必须上报当地农业农村、经管、财政部门备案,作为补贴发放的凭据。属于农场、融通公司经营耕种的耕地,不得申报补贴。

湖北哪些地拿不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摄图网

二、湖北哪些地拿不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

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

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6、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将耕地地力补贴安全、及时的发放是各省每年都在做的事情,所以补贴对象的审核也是非常仔细且严谨的,农交网小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甄别自己是否属于补贴发放对象,在上文中详细介绍了“湖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以及“湖北哪些地拿不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