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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2021-10-29 14:47:25来源: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143

2020年3月1日,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睢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若是大家有关于睢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有不了解的地方,不妨可咨询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商丘市产权交易中心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睢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全文如下: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睢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14日

睢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睢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对我县禁养区进行调整。

一、调整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五)《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八)《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九)《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

(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

(十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

(十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二、禁养区范围

(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1.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睢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9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1号取水井),2~9号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2)睢县三水厂地下水井群(工农路北侧,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2.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睢县董店乡供水站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及外围东25米、南28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睢县董店乡北苑水厂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30米、南3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3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3)睢县城关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28米、西24米、南24米、北25米的区域。

(4)睢县涧岗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29米、南24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5)睢县蓼堤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30米、北24米的区域。

(6)睢县尚屯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23米、西8米、南29米、北8米的区域。

(7)睢县西陵寺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24米、南18米的区域。

(8)睢县匡城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24米、西30米、南20米、北24米的区域。

(9)睢县长岗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10)睢县后台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11)睢县尤吉屯乡供水站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至052县道、西20米、南30米的区域。

(12)睢县尤吉屯乡朱吉屯水厂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40米、南30米、北至325省道的区域。

(13)睢县周堂镇周二村供水站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至327省道、西29米、南20米、北20米的区域。

(14)睢县周堂镇郝营水厂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24米、南28米、北20米的区域。

(15)睢县胡堂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24米、西至052县道、南18米、北29米的区域。

(16)睢县河堤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20米、西28米、南15米、北25米的区域。

(17)睢县白楼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17米、西28米、南1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18)睢县平岗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29米、西22米、南至050县道的区域。

(19)睢县潮庄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28米、南2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0)睢县孙聚寨乡刘庄供水站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28米、西30米、南25米、北27米的区域。

(21)睢县孙聚寨乡一刀刘供水站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27米、南28米的区域。

(22)睢县河集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26米、南28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3)睢县白庙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26米、南23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4)睢县城郊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85米、北20米的区域。

(二)睢县县城建成区、镇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河流。

1.县境内惠济河堤脚外50米范围内。

2.县境内申家沟、利民河和通惠渠河道两侧堤脚外30米范围内,无堤防河道的以历史最高水位或设计洪水位外30米范围。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三、管理要求

(一)禁养区严禁新建规模养殖场,已存在的养殖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行。

(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参照《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52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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