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昭觉县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2021-09-13 10:58:20来源:昭觉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408
2020年9月14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昭府办发〔2020〕57号)文件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提标。
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昭府办发〔2020〕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总队《关于发布2020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凉民发〔2020〕37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发布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发放标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
全额档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一档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二档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5元;三档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95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
全额档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一档由每人每月2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二档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5元;三档由每人每月1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5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一)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70元。
(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
三、提标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
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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