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德昌县关于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执行的通知
2021-09-08 10:58:36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50
2021年8月30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农业农村局 德昌县财政局关于德昌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执行的通知》文件发布,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德昌县农业农村局 德昌县财政局关于德昌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执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
根据川财农〔2021〕65号《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21〕46号《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2021年下达我县一次性种粮补贴资金363.25万元,补贴对象为我县本年度7月20日前实际种植大春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民,我县具体种植品种为水稻、玉米、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
经过全县各乡镇、街道办登记、公示、核实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最终确定我县三大粮食作物总面积为177070.16亩,按省、州文件要求“突出重点、突出主粮、突出大春”的原则并结合我县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紧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时间节点,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共同确定统一我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20.514元/亩(水稻、玉米、马铃薯一个标准)。
各乡镇、街道办接通知后,及时录入推送,我县按要求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补贴,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附件:
1.德昌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明细表(乡镇、街道办)
2.德昌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
德昌县农业农村局 德昌县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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