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理塘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印发!
2021-09-06 10:47:55来源:理塘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017
2020年5月9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理塘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理府发〔2020〕3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理塘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
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营,确保效益长久、有效发挥,逐步建立规范化管理运营机制,切实改变农村饮水工程重建轻管,损坏严重,难以保障农村饮水正常安全运营的局面,顺利实现整县脱贫摘帽。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9〕210号)《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水办〔2019〕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基础保障作用。收取水费是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多次重要会议上强调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研究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水利部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水费收取作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改革的“牛鼻子”,完善水价管理办法、水费收缴和工程运行补贴机制,努力实现“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供水工程效益持续发挥。?
(二) 基本原则
1.有偿使用、公平负担。坚持用水必须缴费,按照“谁受益、谁承担,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水费,引导群众树立“水是商品、用水交费”意识。
2.节约用水、分类计价。坚持节水优先、加强节水宣传,引导群众珍惜和保护饮水资源,树立节约用水意识,实行阶梯水价或两部制水价按量计费,对满足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以外超出一定量的用水加收超定额水费。
3.示范带动、分步实施。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的原则,用2年时间实现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取全覆盖,形成完善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取全覆盖,水费收取率达90%以上。
(二)进度安排
2020 年3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摸底调查,出台县级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4月底前以县为单元制定出台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及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管护机构和经费。?2020年4月底前完成各种规模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核定,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达到8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80%以上。2021年12月底前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甘孜州理塘县属于四川西部,供水分区中的一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取80L(人/天)计,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用水量核算为约30吨。结合理塘实际,集中供水和入户供水的农村居民水价按2元/月收取,每人每年收取水费24元;五保户免收水费;由村委会统一收取,在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水费收缴工作,并开专户存储。今后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推动户表改造工作,实行一户一表按量计费,积极倡导节约用水,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价水价”的两部制水价。
(二)落实和完善奖补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水利局要加强向县人民政府的沟通汇报,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多收多奖、少收少奖、不收不奖”的原则,将我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运行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并适当安排资金补助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三)推进规范化运行管理
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大力推进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县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加强工程运行维护。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县水利局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直接监管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取工作方案并督促实施,加强与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卫健、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相关政策,合力推进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
水利局建立监管制度,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推动水费收缴工作落地落实,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水利局确定一名专职人员,每月30日前将我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进展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州水利局。
(三)加强水费管理
由村集体管理的工程要规范收支两条线,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水费提留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相关部门依法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四)加大宣传力度
在建立和完善水费收缴体系基础上,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的方针,通过电视公益广告、墙体标语、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提高农村群众节约用水和水是资源、水是商品、用水缴费的意识,提升群众对农村供水工程合理水价的接受程度,改变部分村民长期以来吃水不花钱的传统理念,逐步形成用水户自觉缴纳水费、参与水费管理监督的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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