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牧野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02 16:40:24来源: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511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牧野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牧野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适应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需要,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管理(以下简称“一网一长”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自然资源“一网一长”制,以“零容忍”的决心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建立自然资源保护“一网一长”制
各镇(办)要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耕地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政府领导挂帅,全员参与,责任到人,至2021年1月底前全面建立“一网一长”制,健全以田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建立自然源管理工作一张网。各镇(办)要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建立一张全域网络,结合实际合理划分若干网格,按照事权完善网格管理队伍、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实现网内行政管理、批后监管、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构建自然资源网格化审批、监管、执法“三融合”新格局。
(二)划分区、镇、村三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以各镇(办)为责任主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区、镇(办)、行政村完整的三级网络体系,各级网根据管理需要划分相应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要通过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对各网格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三)设立田长。田长由区政府根据网格划分情况进行设立,田长要对责任网格内耕地的利用、监管及保护负总责,对网格内项目用地、项目设立提出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审批后进行全方位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报告,并协助查处,切实履行“一张蓝图保发展、一体共治建生态”的总体思路。
三、网格划分及工作职责
(一)区级网格田长职责。区级网格以区级行政区域为单元设立,区政府区长担任总田长,由分片包干的县级领导担任分片包干区域的田长,国土部门各科室负责人按分包片区担任镇(办)网的网格员。主要承担网格内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负责检查、指导下级田长的工作,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解决网格内耕地保护管理重大难点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组织有关人员联合打击耕地违法行为。
(二)镇(办)级网格田长职责。镇(办)网格以镇办行政区域为单元设立,由镇(办)行政正职担任总田长,由分片包干科级领导担任分片包干区域的田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网格内耕地保护工作,加强对村级田长的日常管理,经常性开展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区级网格田长报告,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三)村级网格田长职责。村级网格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元设立,由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田长,镇(办)国土所工作人员分别担任副田长。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网格内耕地保护,对网格内项目用地、项目设立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审批后进行全方位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报告,并协助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要把“一网一长”制作为推进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组织保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一网一长”制实施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充分配备人员,理顺责任体系,分工责任到位,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及执法监督指挥中心的优势,推动土地资源保护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镇(办)要以问题为导向,从源头上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问题产生;充分运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用地问题进行预警,以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一网一长”制全面实施。
(三)加强宣传與论引导。各镇(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田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保护自然资源意识。要在责任区设置公示牌,公示牌要载明田长名单、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内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及时制止和检举违法占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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