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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雅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印发!

2021-09-01 10:35:08来源:雅江县人民政府阅读量:771

2019年4月28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雅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雅府办发〔2019〕32号),本方案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雅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雅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切实巩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农村公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更好的服务于农牧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目标。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面构筑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系,通过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式,有序开展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认真抓紧、抓好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促使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基本建立、完善符合我县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加强和规范各类养护人员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标准开展日常工作,及时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与维修、制止侵害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基本规范我县乡道和村道的养护标准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实现覆盖涉及的14个乡(镇)、456.569公里和109个建制村、1223.403公里的道路标准养护,为推动我县建设“四好农村路”提供重要保障。

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均适用于本方案。

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镇)与乡(镇)之间及乡(镇)与外部联络的公路,包括沥青和砼路面公路;村道是指主要为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乡道以上公路的行政村之间及行政村与外部联络的公路;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是指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水沟、边坡、桥梁、涵洞、交通服务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公路绿化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加强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特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昂汪洛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阿呷甲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胡德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公路段段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徐辉(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胡德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信息报送、总结评比、考核工作等日常工作。

(二)成立雅江县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

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保障体系建设,以及提升县交通运输局抢险保通能力,成立雅江县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并由县公路段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全县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不定期对全县农村公路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日志的记录,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抢险预案,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抢险和保通;机械、机具设备的保管和维修以及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需应急抢险人员5名(现公路段临聘人员),由县交通运输局和公路段统筹安排确定,工资按照3000至3300元/人·月的标准,并统一购买400元/人·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三)乡道养护实行道班制

结合我县通乡公路实际情况,乡道养护实行道班制,采取一乡道设置一道班的原则,全县设置道班工人岗位30名,聘用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身体健康、一定文化程度、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安排的人员,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调配。主要负责各自辖区内的乡道日常养护,配合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的抢险工作和信息的及时报送。我县涉及通乡路14个乡(镇)(其余3个乡(镇)由国道覆盖),共计456.569公里,需30名道班工人,每人每月工资2600元并统一购买400元/人·年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共计948000元/年。

(四)村道养护实行“路长制”

为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村道养护实行“路长制”,按三级责任制实行,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层层压实责任。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乡级路长,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各村养护工作,且每月至少对所辖村道巡查一次;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共同担任村级路长,并由包村干部担负主要职责。负责具体落实、监督本村养护人员的养护工作,且每周至少对辖区村道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要将“路长制”纳入村规民约中,并制定本村的道路巡查值班安排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村民集体投功投劳参与道路养护;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养护人员要做到辖区内道路的日常养护,做好养护巡查信息的登记;防汛期间,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如遇到不能解决的情况,应立即逐级上报。养护人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根据公益性岗位“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养护人员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根据我县村道建设的实际情况,共涉及109个建制村、1223.403公里,需要养护员125人,每人每月工资500元,所需工资共计750000元/年,建议养护工人每年所需工资从各行政村公共设施维护经费中解决。

(五)组织培训

由县公路段定期组织所有道班工人和养护人员进行养护技术培训,包括现场养护操作和室内理论培训,每半年培训一次,并及时推广公路养护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六)养护标准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应达到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路肩坚实,边坡稳定,水沟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无侵占、破坏道路现象,公路绿化协调美观。

1.保持公路及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2.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路肩上无杂物、垃圾、堆积物,

以保持沿线的清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添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

3.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

4.排水设施无淤积,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及时上路巡查,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

5.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

6.保证涵洞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

7.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

8.加强巡查,对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及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及时制止。

9.及时上报各类养护报表,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完整。

10.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农村公路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

11.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在农村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构造物,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物品和设置路障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级路长和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

12.发现危险路段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因自然灾害致使公路中断,零星塌方单处50立方米以下、路基缺口单处10立方米以下(不包括砌筑挡土墙)等路段,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超过以上标准、损毁严重的路段,要立即上报,以便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四、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加快建立“乡有管理员、村有护路员”的“路长制”道路养护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养护人员,原则上要保持养护人员相对稳定,如出现人员变更要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汇报。

2.各乡镇要将落实的养护人员名单、基本信息及时报送至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段存档备案。

3.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发挥作用,结合各村实际,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各项工作制度,尽快落实将“路长制”纳入村规民约规范管理和运行各项工作。

4.加强巡视,做好全面排查。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要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巡查制度,记录好巡查日志,及时调查、鉴定公路各种病害,加强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制止各类侵占、污染、挖掘公路和损坏、破坏公路路产等违法行为,处置并消除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

5.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县公路段、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抢险保通预案,并由县公路段组织应急抢险人员培训相关知识。

6.加强机械、机具、物资储备的管理。县公路段要制定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相关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机械管理制度和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7.畅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要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完善对策举措,总结优质经验做法,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8.创新形式,做实宣传教育。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到群众中,认真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形象生动做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

2019年由县财政拨付资金150万元,其中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资金102.6万元,道班工人工资47.4万元;从2020年开始每年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拨付资金194.8万元,其中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资金100万元,道班工人工资94.8万元。

(二)资金使用

1.机械的养护与维修,机具及储备物资的添置由县交通运输局统筹安排,所需费用从县财政下达的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资金中据实列支。

2.农村公路小型水毁和病害路段由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抢修,所需资金从县财政下达的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支付;大、中修的水毁、病害路段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施工单位,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拨付。

3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费用、道班工人工资均从财政下达资金中支出。

4.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六、检查与考核

(一)考核形式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按照“明确职责、分级考核、以县为主、强化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执行,考核形式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县交通运输局不定期进行养护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每季一次,年终时综合4次检查结果和日常巡查情况,对各养护路段管养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二)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100分,评定结果高于95分(含95分)为优秀,80-95分为合格(含80分,不含95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含80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每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最后拨付养护人员工资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评定达到优的养护员给予相应奖励;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养护员,扣全年养护工资的30%并给予批评;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不满、按期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路段,要求立即更换养护管理员。

七、本方案由雅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八、本方案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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