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南溪区关于马耳岩水库、七洞桥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公告
2021-07-28 11:44:27来源:南溪区水利局阅读量:1100
2020年12月17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关于马耳岩水库、七洞桥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公告》发布,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关于马耳岩水库、七洞桥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水库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水库行洪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要求,宜宾市南溪区马耳岩水库、七洞桥水库已经完成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马耳岩水库位于南溪区汪家镇新桥村境内,属长江水系黄沙河支流。流域呈椭圆形,集雨面积32.7平方公里。是一座灌溉、防洪、饮用水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本次划界范围是马耳岩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所有区域。
二、七洞桥水库位于南溪区南溪街道办事处复兴村、仙源街道石马社区境内,距县城约3公里,属长江北岸水系一级支流护城溪。本次划界范围是七洞桥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所有区域。
三、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标准。水库校核洪水位线以下为水库库区管理范围,校核洪水位线至库周集雨区为保护范围;小型水库大坝的下游坡脚和坝肩外五十米为管理范围,此范围以外一百米的区域为保护范围;各类水库副坝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均按照小型水库大坝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四、水利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水利工程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利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水利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建(构)筑物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主管机关批准,水利工程主管机关为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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