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27 16:29:21来源:新郑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00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郑市“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月20日
新郑市“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落实河南省政府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贯彻落实《河南省“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工作方案》,根据省、郑州市“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推进工作会议精神,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出行问题,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品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农民群众方便、快捷、安全出行为主线,以农村客运真通实达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客运发展短板,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和整体品质,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实现所有建制村通客车,打造以“公交化运营+班线客运”为主、以定制客运为辅、以“预约班”为补充的村村通客车“升级版”,让农民群众出门见路、抬脚上车,出行更方便、更快捷、更有获得感。
1.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全面提升。2019年底,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
2.农村客运组织模式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公司化、规模化程度全面提升,公交化运营和班线客运线路连通的建制村比例提高到97%以上,预约班线路连通的建制村比例下降到3%以下。运游结合运营模式得到进一步推广。
3.农村客运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停靠点距建制村2公里以内,建制村直达或一次中转到市区的比例达到96%以上。
4.农村客运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通客车建制村的候车亭或停车站(牌)建成率达到100%;停车候车指示牌信息完整率达到100%,多功能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建成。
5.农村客运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信息化监管平台、约车服务平台建成,农村客运车辆具备视频监控功能。
6.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减少;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7.农村客运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建立市级农村客运补贴机制,农村客运票价维持在合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坚持农村客运社会公益属性,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部门协同联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2.以人为本、优化供给。把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作为农村客运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短板、提升服务,建成网络化、标准化、品质化、多元化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
3.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提升农村交通运输设施,推动农村客运、农村物流、乡村旅游等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开展专项普查
重点调查各乡镇、建制村、人口分布情况,各建制村通客车路线道路条件、站点设置情况,以及经营主体、运营线路、运力、班次、运营模式、换乘效益等情况。
(二)科学配置客运车辆
购置足量运营客车,科学配备足够的运力,缩短发车间隔,保障群众快捷出行,提高农村客运吸引力。全市统一农村客运车辆标识、车辆颜色。
(三)加快完善基础设施
1.优化路网布局,提档升级通车路线,完善道路安全生命防范工程,提升通车公路基础条件;
2.完善客运站功能,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规划建设乡镇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客运、物流、快递、邮政、电商等融合发展;
3.科学设置候车亭、停靠站(牌)、港湾站、招呼站,站牌标示通客车线路、班次、发车时间、预约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并设置二维码方便群众查询。
(四)不断优化网络布局
1.以真通实达为目标,提高公交化运营比例;
2.编制农村客运网络方案;
3.重点是提升服务,强化点线衔接,优化运营路线、开行模式、停靠站点和运力投放等。
4.统筹农村客运与城市公交、长途班线的衔接与融合,确保市—镇—村线路的互联互通,构建以城区为中心、乡镇为支撑、建制村为节点、放射和循环互补的市域农村客运网络。
(五)合理优化运营组织
1.推进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实现“一县(市)一网一公司”;
2.延伸城市公交线网,进行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打造高质量、低票价的农村客运;
3.大力削减预约班,确需开通预约班的,要保证电话畅通、服务到位、价格合理;
4.加快农村客运与“互联网+”运输服务、农村特色旅游、“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定制客运、运游结合等新模式;
5.加强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城际班线及轨道交通的衔接,全力提升农村客运的通达效率。
(六)有效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快“互联网+”与农村客运融合发展,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平台,为乘客提供车辆位置实时查询、约车包车、定制客运、手机支付乘车、投诉建议等服务,全面推行城乡客运一卡通。提升农村客运运营信息平台。在所有农村客运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辆动态监控装置与防碰撞设施,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动态监控能力。
(七)全面强化服务监管
优化、简化农村客运准入程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先办快办。加强对农村客运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车辆技术和驾驶员管理,利用卫星定位系统、服务质量抽查、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有序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农村客运企业要逐车建立考核档案、定期开展驾驶员培训考核,所有农村客运车辆驾驶员要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统一客运服务标准,落实服务义务,及时处理、反馈乘客的投诉建议,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文明的出行环境。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
(八)切实保障运输安全
加强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建立由政府主导,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办法,完善农村客运运营安全责任清单,加强安全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问题。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完善应急预案。
(九)创建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市)
按照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标准和考核办法,积极创建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市)。足量投放农村客运运力,提高农村客运车辆质量。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运营补贴机制,确保农村客运的真通实达,便民惠民。切实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打造网络化、规模化、标准化、品质化的高质量农村客运服务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
召开“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动员部署会,下发《新郑市“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启动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8月—9月)
全面推进“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购置新增车辆,足量投放农村客运运力;优化农村客运线路,,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建立并落实农村客运监管机制,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实现建制村100%通客车目标。
(三)达标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1月)
深入推进“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按照考核要求,对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市)进行预验收,以迎接全省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2月)
全面巩固提升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市)创建成果,提高农村客运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责任分工
(一)市交通局。负责农村客运线路的规划;购置新增农村客运车辆;严格监管农村客车运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农村客运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场站、站牌、监控平台等的建设,确保群众满意度提升。协调推进“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的省级示范县(市)建设。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各乡镇客运场站及充电站建设的立项审批。负责核定农村客运票价。
(三)市财政局。在运营补贴上,依据购车方式形成的实际成本,由财政局根据成本和审计报告,将全市公交客运车辆运营补贴列入每年政府财政预算,并按月及时拨付、年终决算。积极配合交运局,灵活采取投融资方式,不断推动恒昌公司发展壮大。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客运场站及充电站用地规划和审批。
(五)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中出现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不法行为。负责打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不法行为。审核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
(六)市审计局。负责对客运运营补贴资金的审计工作。
(七)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农村客运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和指导协调。
(八)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舆论作用,营造“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良好社会氛围。
(九)各乡镇、管委会。负责配合做好线路规划,提供3-5亩的公交场站用地,维护交通客运设施安全,保障镇村道路畅通,监督农村客运规范运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郑市“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形成合力推进,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推进“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重点民生实事的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农村客运提质工程建设资金和运营补贴资金的落实,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可持续”。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领导小组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定期督导检查“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情况,实行周督查、月通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作用,为“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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