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镇)试点方案》全文
2018-08-28 10:43:09来源:宿迁扶贫办阅读量:3097
关于印发《宿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镇)试点方案》的通知(宿委农〔2018〕33号)
2018年7月19日
宿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镇)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32号)和全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推进试点“两步走”总体要求,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效实现形式以及破解改革中出现的难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镇)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以理顺村级社会管理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实现村民对集体资产产权长久化、定量化享有,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持续增长,为面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找准改革突破口和问题破解点,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民主体、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充分享有和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民主决策,“阳光”操作。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设计的原则。要从乡镇、村居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出发,充分把握村集体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和资产权属结构特性,在资产量化、人员界定、股权设置等方面做到因地制宜,分类设计。
3.坚持依法依规、保障权益的原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每个农民切身利益,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操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稳定的原则。试点工作要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种关系,及时化解试点工作出现的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试点安排和工作步骤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按照要求各选取1个乡镇整建制、全过程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试点工作要按照《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宿发〔2018〕10号)改革内容要求,具体可分成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8年7月)
1.建立组织,动员部署。各县(区)要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要求将试点乡镇选取到位。试点乡镇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成人员,细化工作责任。
2.编制方案,启动试点。各县(区)要指导试点乡镇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计划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意见。主要包括:试点内容、核资办法、成员界定、折股方式、分配原则、运行管理、组织机构等方面。方案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地方实际。
3.加大宣传,做好培训。及时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单、会议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试点推进阶段(2018年7月-9月)
1.清产核资。按照国家、省、市清产核资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2.成员界定。在县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稳步开展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将确认的成员登记造册,规范管理。
3.股份量化。在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认定基础上,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确权到人,形成台账。成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要向社内成员出具股权证书,并发放到户。
4.成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江苏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开展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架构,完善经营管理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9月)
1.查漏补缺,总结完善。各县(区)要对试点乡镇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自查完善,查漏补缺,做好书面总结。
2.资料整理,考核验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各县(区)、试点乡镇(街道)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出总结,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表册、章程、实施方案、社员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由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分类存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按照省要求逐级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3.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各县(区)要认真总结清产核资、成员界定以及股权量化等工作经验,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准备。
三、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认真抓好中央改革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各县(区)和试点乡镇(街道)要建立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农经部门负责试点工作协调组织和业务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全力参与和支持试点工作的开展,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工作经费。各县(区)试点乡镇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干部培训,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让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精神和政策要求,明确操作规程,确保依法操作。要加强工作经费的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三)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各县(区)农工办要全程加强对试点乡镇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每个环节都要、每个流程都要全程跟踪检查,确保试点工作能平稳有序的进行,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各县(区)要及时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注:宿迁市,隶属于江苏省。市花是桂花、紫薇,市树是杨树、槐树。位于江苏省北部,东与连云港市接壤,南与淮安市毗连,西与安徽省交界,北与徐州市相连。辖2个市辖区3个县:宿豫区、宿城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面积8555平方公里,人口491.46万(2017年常住)。
宿迁市是西楚霸王项羽的故乡,有“华夏文明之脉、江苏文明之根、淮河文明之源、楚汉文化之魂”、“北望齐鲁、南接江淮,居两水(即黄河、长江)中道、扼二京(即北京、南京)咽喉”、“杨树之乡”、“花木之乡”、“意杨之乡”、“水产之乡”、“中国螃蟹之乡”、“中国白酒之都”之称,享有“华东净土、江苏氧吧”美誉。乾隆赞叹其为“第一江山春好处”。
宿迁市地貌为平原,西南、西北部有岗丘;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气候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河流有大运河、淮河、沂河,湖泊有骆马湖、洪泽湖。旅游景点有项王故里、乾隆行宫、雪枫公园、中国杨树博物馆、湖滨公园、泗阳平原林海、三台山森林公园、敕封显佑伯行宫、宿北大战纪念馆、古黄河森林公园、嬉戏谷动漫王国、宿迁极乐律院遗址、真如禅寺、泗阳南园风景区、贤官亭公园、朱瑞将军纪念馆、海宁皮革城、下草湾文化遗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