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江油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0年)
2021-07-06 11:20:23来源:江油市人民政府阅读量:3846
2020年10月27日,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江油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江府公告〔2020〕20号)发布,本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江油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
江府公告〔2020〕20号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批准,现就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江油市辖区集体农用地征收补偿,不含房屋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征收集体农用地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一类区片51300元/亩,区片乡镇(街道):中坝街道、三合镇、太平镇、彰明镇;
二类区片47500元/亩,区片乡镇:武都镇、青莲镇、龙凤镇、二郎庙镇、马角镇、厚坝镇、小溪坝镇、大康镇、新安镇、战旗镇、双河镇、河口镇、永胜镇、重华镇、含增镇、西屏镇、大堰镇、方水镇;
三类区片43600元/亩,区片乡镇:雁门镇、枫顺乡。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2:8,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办法按照省、绵阳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时间
本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江油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江油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7日
>>如有江油市、三台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江油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三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