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实施(2020年)
2021-06-11 10:47:11来源:邛崃市人民政府阅读量:3711
2020年10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邛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邛府发〔2020〕7号)发布,邛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么,邛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多少钱一亩?
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邛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邛府发〔2020〕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于2020年9月25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 号)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邛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镇街、相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二、对2020年1月1日后已按原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实施补偿的,征地实施单位负责于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待遇补差。
三、邛崃市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邛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邛崃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
邛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如有邛崃市、蒲江县、新津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邛崃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蒲江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新津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