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青白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0年)
2021-06-07 11:02:03来源: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999
2020年10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青白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发布,青白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青白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青白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公布实施我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白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5.5:4.5。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减半计算。
附件:青白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7日
附件
青白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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