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08-02 11:27:57来源:三门峡日报阅读量:1820
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年6月
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5号)及外地“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以及中央、省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三变”改革为抓手,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为重点,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核心,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村改革的新动力,激发脱贫攻坚的新动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各方意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立足资源、资产现状,充分尊重各方意愿,因地制宜推进。
2.坚持循序渐进,把握正确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以改革为动力,综合各方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三变”改革工作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经验,靠改革破解难题,既要防止将集体资产“一分了之”,又要防止新的村办企业“吃大锅饭”现象发生。
3.坚持保障权益,确保风险可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民主协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使改革事项得到群众支持,接受群众监督,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村集体资产,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4.坚持统筹协调,确保改革成效。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耦合性,形成改革合力。积极稳妥推进“三变”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三变”改革工作的政治保证,提高依法推进“三变”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任务
从2018年6月开始,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工作。
1.各乡(镇、涉农办事处)至少确定1个具有代表性的“三变”改革试点村先行开展试点,于2018年9月底之前率先完成清产核资,到2019年2月底完成“三变”改革试点任务,将试点村打造成为“三变”改革样板村、示范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非试点村于2019年2月底之前完成清产核资,从2019年3月起,全面展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三变”改革工作,力争到2019年10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任务,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各行政村(社区)全部登记并挂牌成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领到股权证,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期目标。
四、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确定“11364”工作路径(即1个班子、1个方案、3个阶段、6项重点工作、实现“四个好”),立足实际、大胆探索、顺势而为,推动“三变”改革深入开展,具体讲:
“11”就是要有一个专职的工作班子,要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3”就是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试点阶段。从2018年6月—2019年2月,用9个月时间完成试点乡(镇、涉农办事处)试点任务。第二阶段,展开阶段。从2019年3月—2019年8月,各村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工作。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9月—10月,利用2个月时间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我市“三变”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总结,不断完善“三变”改革工作。
“6”就是把握六项重点工作,即搞好宣传培训、开展清产核资、确认股东身份、合理设置股权、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产权交易平台。
“4”就是实现“四个好”,即主导产业发展好、股份经济运行好、农民股东分红好、集体资产增值好。
在具体操作上,按以下十个环节组织实施(简称“十步”工作法):
1.人口核查。人口核查以公安户籍为基础,主要是摸清村股份经济合作制改革基准日(建议全市统一确定为2017年12月31日24时)前在册的村民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的人口情况,并编制底稿,经各个农户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清产核资。按照河南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印发的《河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豫农经管〔2018〕2号)文件要求,全市有集体资产的乡(镇、办事处)、行政村、村民小组、撤村建居后的社区要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等资源型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要进行清产核资。要全面核实集体各类资产家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明确集体所有资产的权属关系。清产核资结果要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填报各类报表并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公布。同时,要按上级要求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3.股东核定。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为依据,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村股改领导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清产核资初步情况,提出股东名单。随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由村股改领导小组提出的股东名单,形成决议并发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经村股改领导小组讨论最终确定正式股东名单。最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会议,发布正式股东名单。
4.配置股权。村股改领导小组在拟订改制方案时,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按照村民意愿设置股权,并确定折股量化的计算办法。资源型资产和经营性净资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非经营性资产不量化到人。具体股权设置由各地自行确定。改革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组织以股权形式明确持股人在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持股权的份额。
5.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的股权、股份明细确定后,选举产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人选(股东代表按全体股东总数的10%确定)。在此基础上,召开首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正式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集体“三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6.制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应包括总则、股东、股权设置、组织机构、资产经营与管理、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董事会及监事会职责等内容。《章程》应明确内部管理机构的产生办法及职责,建立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股东代表大会一般一年一次,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凡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重大投资决策、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都必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7.发放股权证。由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持股成员(股东)统一发放《股权证》,并建立档案。《股权证》作为享受股利分配的唯一依据。股权实行固态化管理,做到生不增,死不减。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
8.办理相关手续。股改结束后,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及时按程序到所在县(市、区)农业等部门申请办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刻制印章等相关变更手续,并进行公告。
9.成立产权交易平台。在县、乡两级建立产权交易平台的基础上,村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站,明确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办理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的土地流转、产权继承与转让、经营性资产招标承包等相关业务。
10.制定落实产业发展规划。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立后,要按照“因村制宜、精准施策”的要求,高标准谋划,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市级统筹、县(市、区)负责、乡村实施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专设办公室,市农牧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并抽调市直相关单位人员集中独立办公,具体负责“三变”改革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尽快制定“三变”改革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加快推进“三变”改革。县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三变”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谋划、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蹲点,尤其各级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把试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全面展开“三变”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2.开展宣传培训。坚持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组实施逐级宣传培训。县(市、区)乡要选派懂政策、有经验、作风硬的干部,扎根“三变”改革试点示范村,面向乡、村宣讲解读改革政策,全程指导“三变”改革试点。以乡村干部和直接参与改革的工作人员为主,组织举办培训,确保干部自己学明白、给群众讲明白,提高一线人员推进“三变”改革的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利用各种时机,集中时间,通过编制图解式、步骤化的宣传小册子等农民易于掌握的形式,提炼、简化“三变”改革环节和工作流程,开展大范围、高频次的宣传动员,调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3.加强扶持引导。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引导相关资金注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的启动股金,助推“三变”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涉农项目整合,重点投向“三变”改革试点示范村。进一步强化搭建政策性金融机构注资集体经济的投融资平台,营造有利于“三变”改革、壮大集体经济的政策环境。市、县两级财政要给每个试点村各安排一定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试点村项目启动进行扶持,推动改革政策落实落地。
4.严格考核督查。市“三变”改革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将“三变”改革督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突出改革重点,细化督查方案,合力推进督查常态化。各县(市、区)要及时上报改革进度信息,全程跟踪改革进展,每月15日、30日前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及有关报表,市“三变”改革办公室将根据各县(市、区)进度情况,定期组织督导通报,确保“三变”改革取得实效。
注:三门峡市,隶属于河南省。市花是月季,市树是雪松。位于河南省西部,东临洛阳市宜阳县、洛宁县、新安县、栾川县;南邻南阳市西峡县,西连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北望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平陆县、垣曲县。辖2区2县2个市:湖滨区、陕州区,渑池县、卢氏县,义马市、灵宝市。面积10309平方千米,人口226.87万(2017年常住)。
三门峡市是华夏文明发祥地之一,是黄河文化、仰韶文化、虢国文化、老子文化的重要“邂逅区”,“中流砥柱、紫气东来、起死回生、假虞灭虢、唇亡齿寒、鸡鸣狗盗、秦赵会盟……”等成语典故皆出于此。地貌以山地、丘陵和黄土塬为主,格局为“五山四陵一分川”、“四面环山三面水,半城烟村半城田”。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山有老鸦岔、娘娘山、玉皇山、甘山、亚武山、九龙山等,河流有黄河、老灌河、淇河等。
三门峡市被誉为“黄河明珠、文化圣地、天鹅之城”。旅游景点有黄河森林公园、小秦岭保护区、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燕子山景区、玉皇山国家森林公园、黄河丹峡、卢氏桃花谷、陕州地坑院、豫西大峡谷、鼎湖湾风景区、甘山森林公园、窄口水库、仰韶村文化遗址、庙底沟遗址、北阳平遗址、西坡遗址、虢国上阳城、虢国车马坑博物馆、虢国墓地、函谷关、崤函古道、甘山滑雪场、雪花谷漂流、轩瑞温泉水上乐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