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2018-08-02 11:24:29来源:新郑市农业信息网阅读量:1616
自2017年12月以来,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按照上级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立了领导组织,印发了相关政策文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为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挥部及办公室,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印发了《中共新郑市委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发〔2017〕18号)、《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17〕5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召开了动员会、推进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管委会)也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发了乡镇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政策引导,确保改革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开展了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市农委举办了28个试点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培训班,编制印发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告知书》、《新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新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资料汇编》等宣传培资料,通过电视、网络、悬挂标语、散发宣传单、出版面、出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目的意义、改革内容、方法步骤等,激发广大干群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庄镇、观音寺镇、辛店镇、新村镇、城关乡等乡镇也召开了动员会,举办了培训班,先后培训乡村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人员1960余人次,推进改革深入开展,广大干部群众改革热情高涨。
三是启动了改革试点村工作,开局良好。在全市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启动了28个试点村(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专业人、干专业事”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改革试点服务项目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由技术服务单位协助试点乡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改革工作。目前,试点村改革工作正在有序开展,28个试点村召开的改革动员会、改革方案表决会等会议,制订了村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资产清产核资、人口界定工作已基本结束,初步清查核实经营性资产7.64亿元、非经营性资产4.867亿元、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47万亩、应付账款663.61万元,初步界定试点村人口5.8万人;股权设置、股权量化、制订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建立健全了改革推进机制,确保改革效果。新郑市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由技术单位负责人、乡镇农办主任参加的周例会,每旬召开由乡镇副职参加的调度会,及时通报情况、梳理问题、研究对策,目前,已先后召开周例会、调度会、推进会20余次。该市建立“每周必督导、督导必排名、排名必惩罚、惩罚必问责”的督导制度,由市督查考核办公室、产权制度改革办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不间断开展严格督查巡查,对各乡镇、各标段技术服务公司进行日督查、日排名、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同时,该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一村一策、一事一议,设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群众来访接待室和热线电话,对改革中发现的集体资产权属纠纷问题,及时进行排查化解,做好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纠正,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现零误差。市乡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共协调处理农户来信来访18起,办结17起,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注:新郑市,隶属于河南省郑州市。位于郑州市中部,东邻中牟县、尉氏县,南连长葛市、禹州市,西接新密市,北靠郑州市。辖3个街道9个镇3个乡:新建路街道、新华路街道、新烟街街道,和庄镇、观音寺镇、梨河镇、龙湖镇、薛店镇、孟庄镇、新村镇、辛店镇、郭店镇,八千乡、龙王乡、城关乡。面积873平方公里,人口63.58万人(2016年)。
新郑市是黄帝故里,是楚国先民的最早起源地。地貌有山地、丘陵、岗地、平原等;西部为浅山丘陵区,东部为平原,西北部为丘岗地;地势西高东低,中部高,南北低。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山有陉山、具茨山、泰山、梅山、山包嶂山等,河流有潩水河、双洎河、黄水河、莲河、梅河、暖泉河、十七里河、十八里河等。
新郑市旅游景点有黄帝故里、嫘祖故里、郑王陵博物馆、裴李岗遗址、郑国车马坑、新郑博物馆、郑韩故城、苑陵故城、华阳故城、黄帝古枣园、始祖山景区、郑风苑、欧阳修陵园、轩辕庙、唐户遗址、新郑枣乡、郑州园博园、河南省科技馆、凤台寺塔、白居易故里、后周皇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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