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12 15:43:34来源: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056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2021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旗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成果,科学保护利用草原生态资源,旗政府决定2021年在全旗继续开展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为保证休牧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时限
(一)休牧范围。在全旗草畜平衡区全面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措施,休牧草场面积393万亩。休牧畜种为牛、羊(马、骆驼不在休牧范围)。
(二)休牧时限。根据全旗草地类型、降雨量、气温以及草原生长特点,春季休牧时间4月11日至5月10日,休牧时间30天。
(三)活动场地设置。以牧户核定的载畜量为基数,每个羊单位休牧期活动场地原则上不超过20平方米,活动场地要设置在棚圈周边,并有明显标识。合理设置四至界限、饮水通道,在场地标识牌中明确标注。相关标准由各苏木镇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二、补贴办法
为确保春季休牧取得实效,对实施休牧的牧户按休牧草场面积给予休牧补贴,标准为0.75元/亩,全旗休牧草场面积393万亩,共需休牧补贴资金294.75万元。所需补贴资金由盟、旗两级按4:6比例承担,其中盟级资金117.9万元、旗级配套资金176.85万元。补贴资金由旗财政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4月月10日)。各苏木镇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休牧工作的前期组织筹备,明确休牧范围和时限、责任分工、补贴发放、监管措施等;开展宣传工作,使休牧制度家喻户晓;对饲草料储备、牲畜饮水、牲畜活动场地、疫病防治等休牧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2021年度春季休牧工作全面实施打好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1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各苏木镇和嘎查“两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旗自然资源局和苏木镇执法部门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对违规放牧行为依法查处。
(三)监测总结阶段(2021年5月11日至8月31日)。旗林草部门及时掌握休牧效果和牧草生长发育状况及自然灾害动态变化趋势,并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要高度重视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督促检查。实行领导干部包苏木镇、包嘎查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苏木镇和嘎查“两委”班子作用,逐级签订春季休牧责任状(责任书),建立休牧档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苏木镇要认真总结2020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成效及不足,科学制定2021年休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等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保障、指导和监管工作。旗委宣传部门负责休牧工作的宣传报道。旗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和发放。旗自然资源局执法部门负责执法监管。旗农科部门负责疫病防治及技术指导。旗水利部门负责牲畜饮水保障。旗林草部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宣传、监督及草原动态监测工作。
(三)做好基础保障。各苏木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提早准备,统筹做好饲草料储备、牲畜活动场地设置以及水源井、饮水通道、饲喂设施设备等保障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疫预案,备齐备足防疫药物,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要将休牧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按时到位。
(四)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旗自然资源局和苏木镇综合执法部门职能作用,整合人员力量,调配交通工具,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规放牧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建立高效快捷的依法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专职草原管护员作用,统一组织,严格管理定期巡护,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形成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合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各级干部深入牧户,帮助牧民算好“经济账、生态账”“短期账、长期账”“家庭账、国家集体账”,切实增强休牧自觉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短信、入户宣传、发放明白卡、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休牧制度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加强考核督查。将休牧工作纳入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实行目标化管理,作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旗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休牧工作不力、偷牧现象严重的地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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