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白水县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方案》全文
2018-06-13 11:16:33来源:白水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526
关于印发白水县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方案的通知
2018年6月8日
为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5号)文件精神及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作为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能、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脱贫的总抓手,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新型农村集体组织治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我县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8年6月底,6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完成改革,村集体组织、集体产业“双覆盖”;10月底,所有村(社区)、组完成清产核资;12月底,80%的行政村和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社区完成改革。2019年5月底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
(二)坚守法律底线。开展改革工作必须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坚持土地红线不突破三条底线,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垮了,防止吃散伙饭一分了之;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不能把耕地改小了、改少了,防止土地细碎化和改变农地用途。
(三)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坚持民主决策,尊重农民意愿,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分类有序推进。从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出经验、出成果、出亮点。
四、试点内容
(一)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以明晰集体产权归属、摸清集体家底为目标,对集体所有资产、资源、资金、债权债务等进行清查登记。通过摸底登记,填制清查统计表;一次公示,群众监督反馈;勘查核实,核准资产存量;审核确认,核定资产基数;二次公示,公告资产总量;资产登记,建立管理台账;上报备案,建立数据平台等程序,全面查清核实集体各类资产,建立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立足县域实情,以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作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口,通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制定章程、建立组织等工作,建立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现形式。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实行村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探索研究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的具体办法,制定农民对集体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建立有效维护集体成员权益的治理机制。
(三)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以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通过政府支持、企业合作、农民参与的方式,创新集体经济的发展途径,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做为财政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的承担主体,申报实施各类产业项目,自主生产经营;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将国家投入的专项资金参股到各类市场主体,持股经营参与分红;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组集体经济组织整体合股,统一规划产业、共同发展经济。
(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体。以产业集约化、农民组织化、资产股份化、运行市场化、收益长效化为目标,建立“集体引领、主体联合、农户抱团”的产业组织形式,打破集体区域界限,结成产业联盟。在统一组织、统一协调下,以其自有资产资源或国家财政项目资金的全部或部分,通过股份合作组建经济联合体,把分散的资金和资源整合聚拢,立足“大产业、多领域”,借助“千企帮千村”“苏陕协作”等优势,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实施规模化产业项目,打造现代产业园区、创立产业品牌、拓展产业链,真正实现联产联业、抱团发展,推动集体经济跨越式发展。
(五)建立集体经济带动型脱贫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党支部+集体经济+X+贫困户”、集体扶贫产业项目“量化收益分配权”和设置集体扶贫优先股的脱贫模式,建立贫困户成员股权分红、产业项目收益分红和扶贫优先股分红“三重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集体经济脱贫带动作用。
(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管和会计代理制度,整合镇(办)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和三资管理中心,统设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心”。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全部纳入镇(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实行财务报账制。
(七)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继续完善县镇村三级综合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充分利用省县联建的资源优势、平台优势,打造统一联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交易信息平台,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产权、集体产权入场交易行为,引导农民个人产权进场入市,推进农村各类产权抵押担保融资,为产权依法流转、要素对接资本、资本发展产业、产业强县富民铺路搭桥,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创造新动能。
(八)培育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农村经营人才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对于激活集体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通过开办农民夜校、职业农民培训、农村经营人才大讲堂等多种有效方式,对农村集体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培育一批有知识、用得上、素质高、能力强的农村经营人才队伍,为农村集体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基础准备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按照“县部署、镇推进、村实施”的原则,各镇(办)、村(社区)根据整县试点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改革工作。
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各镇(街道)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领导、站所负责人全员参与;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全县上下合力,扎实推进改革。
6月30日前,各镇(办)清产核资方案、改革方案和工作领导机构要上报县产改办备案。
2、宣传动员
各镇(办)召开三级干部专题会,安排部署改革工作。各村(社区)在党支部主持下召开“两委”干部和群众代表大会,启动村(社区)改革,贯彻落实改革精神。各村民小组通过群众会、广播、公开栏等形式将改革精神传达到每一户群众,确保群众对改革工作知晓率达到100%。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4月底)
1、清产核资
各镇(办)、村(社区)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和《白水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白政办发〔2018〕56号)的要求,集中力量,将集体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清查登记,建立台账。
2018年10月底全县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11月底集体资产台账全部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12月县清产办对清产核资工作考评总结,接受省市检查验收。
2、成员界定
各村(社区)根据《白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白农改办发〔2017〕10号)精神,结合实情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的具体程序、标准和办法,准确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工作,建立集体成员登记台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方案、初审结果、终审结果、成员登记基准日等重大事项,均要向全体成员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8月底之前,研究出台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11月底,完成改革的村全部健全组织成员管理相关制度。
3、股权设置
各镇(办)、村(社区)根据《白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设置指导意见》(白农改办发〔2018〕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集体组织股权设置方案,完善和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结构。股权设置方案、资产量化方式、股种设置、股权配置、股权登记等,要逐项审核讨论,结果张榜公示。2018年7月底之前,县产改办对全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设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在全县通报。
4、制定章程
各村参照《白水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结合各自区域特征、资源存量、成员构成、产业类别、发展规划等实际制定集体组织章程,避免简单照搬照抄示范章程,确保章程具有操作性。
5、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村(社区)按照《白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暂行办法》和《白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组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镇(街道)党(工)委批准,由县农业局登记颁发组织登记证书,人行县支行及银行机构据此办理开户手续。11月底,80%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挂牌,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组织正常运转;2019年4月底,全县所有村(社区)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
6、制定集体产业规划
各镇(办)要立足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脱贫实际,落实集体产业发展项目。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结合当地资源禀赋、资产存量、产业类型、成员结构等特点,深入研究集体产业发展目标,制定三年内集体产业发展规划。2018年6月底,63个贫困村完成2018年至2020年集体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4月底,所有村集体完成三年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度。
(三)打造典型(2019年5月底前)
打造一批模式新、产业优、带动力强的产业典型村、扶贫亮点村、改革示范村,创造提炼出多种叠加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力争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白水经验。2018年12月底前,各镇(办)至少要提炼出1个集体产业发展典型村;2019年5月底,每镇(办)要培育两个集体经济组织示范村。
(四)总结验收(2019年6月底)
2019年6月,县上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办)、村改革工作逐个考核考评,全面总结、查漏补缺,迎接中省市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镇(办)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落实,主管领导亲自驻村蹲点,全程协调推进工作。农业局、农工部要梳理细化改革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配套的工作规程,建立部门包联包抓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责任分工。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业务指导、协调督促工作;县委改革办、农工部负责改革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财政局负责改革工作的经费保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农村“三块地”改革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县信访局负责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和县电视台负责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县金融办、人行白水支行、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协调县内金融机构做好农村集体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司法局负责改革中的纠纷调解工作;各镇(办)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与正在推进的有关改革做好衔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强化县级农经管理职能建设,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落实省农业厅、省编办《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陕农业发〔2018〕108号)要求,全面推进镇(办)事业站所分类改革,健全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镇级农经管理站设立不少于5人的工作岗位,配置独立的办公场所,实行以镇(办)管理为主导、县经管站为指导的管理体制,为农村改革提供稳固的体制保障。
(四)加大支持力度。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培训、表册资料、证件牌照、室外勘察、仪器设备等费用。政府各部门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帮扶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支持合作社申报各类支农项目。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免征集体经济组织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
(五)加强监督检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镇(办)脱贫攻坚、追赶超越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督查室按照改革的节点和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对改革推进不力、措施不当的,影响全县改革进度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各镇(办)在时间服从质量的前提下,紧扣目标任务,奋力追赶超越,将改革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年度考核;农业、审计、公安等部门要对弄虚作假、隐瞒资产、侵害农民利益的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注:白水县,隶属于陕西省渭南市。位于陕西省东北部,东隔澄城县,南接蒲城县,西接铜川市,北邻延安市。辖1个街道10个镇:城关街道、冯雷镇、尧禾镇、杜康镇、西固镇、林皋镇、史官镇、雷牙镇、云台镇、北塬镇。面积986.6平方公里,人口30万(2010年户籍)。
白水县素有“四圣故里”之美誉——仓颉造字开华夏文化之先河,杜康造酒始中华酿酒之滥觞,雷公造碗执中国陶瓷之牛耳,蔡伦造纸创世界文明之传承。地貌属黄土高原沟壑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山有桥山、黄龙山,河流有孔走河、洛河、白石河、白水河。
白水县旅游景点有杨河遗址、林皋河遗址、湫里庙、仓颉庙、杜康庙、酒祖杜康墓、制陶之祖雷公墓、下河西遗址、永垣陵、林皋湖、仓颉文化公园、雷公制陶浮雕、蔡伦造纸浮雕、杜康酿酒浮雕、仓颉造字浮雕、方山森林公园等。名人有陶瓷先祖雷祥、酿酒始祖杜康、造字圣人仓颉、造纸鼻祖蔡伦、黄帝妃子贤女丽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