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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州区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1-04-14 09:54:58来源:银州区人民政府阅读量:841

2020月3月6日,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铁岭市银州区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铁银政发〔2020〕2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铁岭市银州区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重大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国土绿化工作部署,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 》要求,进一步巩固全区国土绿化成果、完善林业生态功能、优化我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总体形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持尊重自然、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体现民意原则,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强力推动全区国土绿化工作,以生态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2022年,利用三年时间,全区计划新增国土绿化面积0.72万亩。其中,2020年新增国土绿化面积0.65万亩(辽河滩地封育0.62万亩、农田林网0.03万亩、村屯绿化工程3个),2021年-2022年新增国土绿化面积合计0.07万亩(河流绿化0.07万亩)村屯绿化工程9个。到2022年,全区实现森林覆盖率11%,城镇绿化覆盖率15%的目标(由于银州区属于中心城区,与其它县市不同,缺乏扩展空间)。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辽河“百里生态长廊”建设工程

从2020年起,按省、市要求,分步完成封育区各项工作(土地回租等),大力开展还湿还草还绿行动。全区辽河滩地封育后面积达到0.62万亩。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分局、环保分局、区农业农村局、龙山乡人民政府

(二)实施生态林网(带)建设工程

1.实施农田防护林工程。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布局,科学设置网格,综合治理田林路渠,构建配置科学、结构合理,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防护林体系。2020年完成农田防护林造林0.03万亩。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龙山乡人民政府

2.实施河流绿化工程。加强河流生态建设力度,重点加强河道护堤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河流源头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绿化树种以柳树等乡土树种为主,绿化任务0.07万亩(2021年-2022年完成)。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分局、环保分局、区农业农村局、龙山乡人民政府

(三)实施城镇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1.实施城镇绿化工程。加强城市片林、风景林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公园、城郊绿道、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建设,采取规划建绿、拆违还绿、立体植绿等方式,提升街头绿地和街巷绿化质量。坚持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方向,以公园绿化和街路绿化为重点,2020年重点绿化地点在长青路(改造面积6500平方米)、工人街(改造面积5300平方米)、体育馆路(改造面积1800平方米)、文化街(改造面积1700平方米)、人民路(改造面积1500平方米);重点补植街路在市府路和新华街(改造面积9700平方米);建设银岗园一处,力争达到“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绿化目标。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实施工业园区绿化工程。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绿化美化活动,2020年整理绿化用地、铺设草坪、栽植灌木等,改造面积3000平方米,绿化率达到15%。

牵头单位: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3. 实施校园绿化工程。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绿化活动,提高校园绿化标准,在硬覆盖和草坪周围栽植桃树、李子树、银杏树等进行绿化、美化。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实施乡村绿化工程

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乡土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实现“窗前有花、院内有果、村边有树、路边有荫”的绿化目标。坚持以辽北的乡土树种和彩色苗木为主,坚持乔、灌、花、草相结合,每个省级绿化示范村新植乔木3000株以上,村内乔木保有量达到10000株以上。2020年完成3个村屯(七里屯村、柴河西村、地运所村)绿化工程,到2022年底全区12个村全部完成村屯绿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龙山乡人民政府

(五)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调查核实全区古树名木资源,及时掌握资源变化情况。对全区古树名木进行认定、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保护,建立古树名木资源电子档案。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明确管理部门,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古树名木联防保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龙山乡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国土绿化责任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和人武部相关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的铁岭市银州区国土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推进全区国土绿化工作。成员由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分局。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要负责抓好项目服务和资金保障工作,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在抓好规划设计工作的同时做好国土绿化工作的协调调度,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拓宽投资渠道,加大绿化资金投入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探索实行先造后补、以奖代补、承包造林、购买服务、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推进造林、抚育、管护等任务,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每年要投入500万元用于国土绿化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国土绿化良好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国土绿化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传媒,重点宣传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国土绿化行动,凝聚起建设美丽银州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土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总结、年度巡查等工作机制,将国土绿化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评估重要内容,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要依法保护绿化美化成果,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把管护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到户、到人。严厉打击各种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和湿地等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国土绿化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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