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关于印发德兴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02 09:08:02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2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高新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德兴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经第56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综合管理工作,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高品质、有活力的魅力山城,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落实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为实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农村公路“路长制”三年行动目标,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2020年12月底前,制定下发《德兴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2021年底,全面建成市、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建立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到2023年底,实现农村公路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提高”,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一)畅通:县道三级及以上公路里程比重达到100%,乡道双车道里程比重达80%,所有农村公路消除拥堵路段;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PQI)达到90%以上,无次差路段;无公路边摆摊设点、占路打谷晒粮、占路堆物放料和乱停乱靠现象。
(二)安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不少于1米)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无新增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搭接路口;公路临水邻崖、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有效处置,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齐全、规范、醒目;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车辆装载运输安全规范;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处置及时到位。
(三)舒适:公路技术指标符合相应公路的规范要求,公路技术状况良好;路面平整、标志标线齐全;公路排水系统设置到位,公路用地范围无非法种植农作物;公路两旁建筑工地搭接路口硬化到位,无施工车辆粘带泥土、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公路施工作业配备洒水车降尘作业,路面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四)美观: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废弃建筑物、破旧建筑物应进行拆除,无法拆除的应做好遮挡、清洁、粉刷等整治工作;对公路沿线街道、集镇进行亮化、绿化和美化,景观环境整治到位;可视范围乱贴乱画、乱挂乱吊、破旧牌匾和非公路标志清理到位;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规范,清晰可见;充分利用和保护沿线自然景观,将公路沿线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融合,合理布局公路两侧行道树;途经乡镇、村庄应结合秀美乡村建设,进一步丰富人文历史和公路文化内涵。
三、组织机构
(一)德兴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分局、市交警大队及相关单位(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自来水、燃气等)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建立区域与公路路线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总路长由市长担任,县道路长分别由市政府班子成员担任;乡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乡村道路总路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乡道路长;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道路长。市人民政府设立总路长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乡级人民政府下设乡级路长办公室,由乡(镇)、街道分管交通公路工作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各级路长根据所管道路分工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一)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过程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市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
(二)路长职责:总路长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负总责。确定农村公路管理目标,明确各级路长职责,组织制定农村公路政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参与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县、乡、村道路长分别对所管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直接负责,定期开展公路巡查,协调解决公路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畅通。
(三)路长办公室职责:总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路长制”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乡级路长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部署,对县乡道路长工作进行考核,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乡级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所辖乡村道重大事项,对村道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向总路长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主要任务
(一)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将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村庄规划、国省干线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交通强国建设,提前谋划农村公路的发展方向,强化农村公路沿线空间管理和资源集约利用。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统筹安排。
(二)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及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十四五”农村公路重点建设任务,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公路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做好日常养护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运用省级自动化快速检测成果,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
(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坚持农村客运准公益属性定位,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保障农村客运发展的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可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物流服务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落实农村公路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落实县、乡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整合使用各类涉及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创新建设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能力。按照省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加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县级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
(六)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建立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完善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农村公路执法力量建设,建立市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将农村公路保护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吸收人民群众力量参与路产保护。健全乡级人民政府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落实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强化执法工作的配合协调、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在货车流量大的乡、村道出入口设置必要限高、限宽设施,设立明显标志,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农村公路。
(七)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施农村公路清洁行动,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
(八)加强农村公路生态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风景名胜、饮用水水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农村公路生态保护机制,结合农村公路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合理建设农村公路,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九)推动农村公路文旅融合。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注重农村公路文化品牌建设,挖掘农村公路文化内涵,开发农村公路休闲旅游功能,建设具有文化创意的品质驿站、观景台、休憩区等服务设施,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公路文化和乡村旅游宣传力度,研发推广农村公路文旅产品,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十)强化农村公路应急管理。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建立农村公路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加大抢险设备和物质投入,推动扩大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覆盖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定期隐患排查力度,加强特殊时段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安全可靠。加大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1月一2020年12月)召开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动员会,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媒介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成效,介绍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机制和重要意义,营造人人参与护路爱路的良好氛围,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及时曝光整改有损“畅、安、舒、美”公路环境的行为,为“路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健全机构阶段(2021年1月一2021年12月)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路长制”指导意见,构建市、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实现人员安排调配到位、办公场所标准配置、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全市县、乡道“路长制”公示牌统一标准设置。
(三)督查考核阶段(2021年1月-2023年12月)从2021年开始,市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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