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万年县:苏桥乡云口村宅基地改革实施方案
2021-04-02 08:56:02来源:万年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32
为加强云口村小组宅基地管理,体现宅基地的公平使用,逐步解决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超标准占用,闲置浪费等问题,根据云口村村民理事会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缴费对象
1、因历史原因形成“一户一宅”超标准使用的;
2、一户多宅的;
二:收取标准
本着节约集约、保障需求、维护权益的原则,根据云口村村情,确定起征面积(主建、附建、庭院面积)。
1、一户一宅起征面积:>①+②(①每户基数180平方/户;②每人口基数:25平方/人)。
收取标准:超出:(1)1-50个平方每年5元/平方计费
(2)51-100个平方每年10元/平方计费
(3)101-150个平方每年15元/平方计费
(4)151平方以上的,每增加50平方标准提高5元/平方计费;
2、一户多宅的,多出一宅可自愿退出,不退出的须缴纳整栋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多宅部分全按照阶梯式面积计费,不扣除本宅不足部分。
3、涉及占用耕地的,在计费的金额上上调30%,原占地类型以村民理事会认定为准。
4、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可经村民理事会公议,可适当减免。
三:使用范围
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村”的原则,宅基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旧村改造,村集体公益事业。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收支情况在每年年底本村村民大会上进行张榜公布。
四:工作措施
1、发动群众。加强对宅基地工作的宣传,营造改革氛围,做到家喻户晓。
2、明确职责。建立长期村民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制度,理事会成员分片包干机制。
3、处罚措施。一是对不按时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除收取滞纳金外,在其子孙符合分户条件下,不给予分配宅基地。二是不准其使用农房进行抵押。三是不予其开具任何相关文书证明。
4、部门支持:一是对涉及县域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争取县、乡两级政府支持,对其拖欠款由其单位代扣;二是对个体户、企业主不按时缴纳的,有村民理事会出具其诚信证明,由相关部门不给予年检。三是争取财政、民政部门支持,停发其一卡通资金。
5、司法协助:对久拖不缴的硬户头,赖皮户由村理事会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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