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余干县九龙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4-01 09:29:33来源:阅读量:2151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是事关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工作,是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建设秀美乡村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近几年来,我镇各地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户多宅、布局杂乱、违规建房、私下流转等问题依然突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7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5号)、《余干县委办公室、余干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干办发〔2020〕11号)》文件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以建设“美丽九龙”为目标,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重点,以一户一宅、公平公正、党的领导、群众参与、村民自治为原则,以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序退出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机制,2020年走出一条“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布局合理、节约高效、和谐秀美”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新路子,全面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探索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健全农民住房保障机制,突出村民自治管理,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实现一户一宅、户有所居;建立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夯实和扩大农村宅基地权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合理实现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保护耕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一户一宅,坚守底线。坚持一户一宅这个核心原则,守住底线,控制风险,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合法利益不受损。
(二)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坚持党的领导,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村民理事会的民主管理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增强集体观念,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管理宅基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注重点面结合,总结完善,审慎稳妥推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高效管理,综合治理。从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把好保障、审批和监管关,坚持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脱贫攻坚、农民建房管理、秀美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城镇化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综合配套,提升管理成效。
四、工作内容
进一步总结推广2018年我镇山塘村、龙塘村、山岩村等村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经验,今年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今年年底全面完成宅基地管理任务。
(一)夯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基础
1.完善村庄规划。镇自然资源所要迅速在各村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根据人口变化和社会发展需求,尽快编制完成村庄布局规划。??
2.完善农房档案。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农房一体化基础性工作,以确权登记和农房一体化为契机,对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闲置房屋、村内空地、附属设施、户籍信息等进行准确登记,充分掌握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完善宅基地档案。
(二)完善农村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
1.完善“一户一宅”合理分配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居住情况、履行义务等因素,通过党的领导、村民自治、理事会研究等程序制定户的界定、分户条件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操作细则,报村委会、镇政府审核后实施。操作细则要以完善农村宅基地保障、取得、退出、审批、监管等相关制度为基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法定面积”的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公平合理分配。
2.完善“户有所居”保障方式。积极探索保障农民居住需求的多种方式。对边远山区符合建房条件且自愿放弃在原村建房的农民,可在本村范围内进行调剂并实行有偿使用,引导本村农民向集镇集中,壮大集镇人口规模,对集镇范围内的农民建房需求,实行集中统建或多户联建方式落实“一户一宅”。
(三)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依据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成果,全面摸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历史成因,在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由村民理事会制定有偿使用办法,明确有偿使用标准,由镇“三资办”统筹管理涉及宅基地改革的各项资金。
(四)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1.建立宅基地集体内部流转机制。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坚持合理补偿、统筹推进原则,制定农村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办法,规范内部流转、承租行为。
2.探索闲置宅基地处置和利用方式。对闲置、废弃的宅基地,按照村集体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建立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机制,并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要求,进行土地综合整治、统筹盘活、合理利用。
(五)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办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宅基地申请、流转、退出、收益分配等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健全村民建房管理制度,改革宅基地审批机制,规范宅基地管理秩序,保障农民建房合法权益,控制村庄外延合理扩张。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下旬)。调整九龙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全面部署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示范推行阶段?(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村民理事会,设立宅基地管理办公室,制定理事会章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方法、步骤和责任分工。镇党委、政府因村制宜确定大田村老虎咀组,瓜畬村程家组,山塘村江家组,山岩村儒前组,龙塘村塘背组等5个村小组作为示范点,涉及试点村要全力配合,确保4月底完成示范点宅基地管理工作,其他村组统筹推进。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
各村组结合示范点实际工作经验,成立村民理事会,建章立制,认真开展摸底工作,对本村每户人口、房屋权属、“一户多宅”等情况进行清查登记,全面扎实推进宅基地管理工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
认真总结宅基地管理成功经验,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有效措施,加强审批监管,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
为加强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九龙镇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刘增红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万斌任第一副组长;常务副镇长刘升华任常务副组长;各驻村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自然资源所、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派出所负责人、各村书记、村驻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改革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点设在自然资源所,由刘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所所长刘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驻村班子为驻村宅改工作指导组组长。各村要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各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宣传发动。为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赢得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原则上每村刷写宅改宣传标语不得少于3条,试点村不得少于7条,广泛宣传宅基地管理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大力营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
(三)狠抓落实。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按照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考核。建立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健全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和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该项工作列为2020年对各村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将组织各各村对示范点进行现场评比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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