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揭阳农村宅基地新政策:面积标准是多少?附申请条件!
2021-03-19 16:52:1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638
2021年揭阳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来了。2021年2月7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揭府规〔2021〕2号),本办法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那么,2021年揭阳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申请条件有哪些?请看下文农交网小编的详细介绍。
一、2021年揭阳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或拥有多处宅基地但累计占地总面积必须符合标准,标准为: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2、村民建房应统一规划、统一管控,原则上建筑总层数不超过6层,高度不超过27米,建筑面积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3、现有宅基地面积在规定标准之内,且符合规划要求的村民建房,经过审批,可以在原址新建、改扩建或者重建。
二、2021年揭阳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可以申请:
(1)符合“一户”认定情形条件的户。符合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一户”:①夫妻与未成年子女同住的为一户;②有兄弟姐妹的,提倡其中一人与其父母为一户,其余兄弟姐妹达到成年确有分户需要的,可申请分户;③是独生子女的,结婚后可以继续与父母为一户,也可单独立户;④离异后无房一方或者无房一方再婚且配偶无房的可为一户;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内没有宅基地,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同意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及进行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安置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分户建房条件,但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在符合村庄整体风貌及村规民约,且整治后与周边整体环境相协调的情况下,视为多户合并建房,每户可认定为“一户一宅”。
2、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按照要求填写的村民用地建房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3)申请易地新建住房的,需提交同意退出原宅基地承诺书,分户居住或者其它不需拆除原宅基地上建筑物的情形除外。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1年揭阳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的整理,希望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