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村土地流转有啥政策?对这4类行为划了红线!
2021-03-19 16:00:2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047
土地一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到了现在这个社会,农民不再以土地为生了,大多数的农民选择将土地流转出去,自己进城打工赚钱。那么,2021年农村土地流转有啥政策?对于这个问题,这里由农交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2021年农村土地流转有啥政策?
2021年土地流转新政策出台,它就是2021年1月26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从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以前的旧政策,农业部2005年1月19日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同时废止。
与旧政策相比,新政策有这7个变化:
变化1: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介绍有变化
新政策这样规定:“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强化了入股这种流转方式,弱化了互换、转让流转方式。
变化2:对承包方如何进行风险防控给出了指导
新政策这样规定:“承包方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以采取优先股等方式降低承包方风险。公司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方。”“对整村(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项目,流转双方可以协商设立风险保障金。”
变化3:对受让方的哪些投入应给予补偿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新政策这样规定:“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及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的,在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都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变化4: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服务费给予了支持
新政策这样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提供服务的,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变化5:要求把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写进流转合同里
新政策规定: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要把“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写进合同里。
变化6:委托流转的委托书需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
新政策这样规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变化7: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者有变化
新政策这样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二、对这4类行为划了红线!
1、“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禁止闲置、荒芜耕地”。
3、“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4、“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021年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主要是参考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对于原来的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现在已经不再适用了。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