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广昌县:杨溪乡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1-03-15 16:02:53来源:广昌县人民政府阅读量:834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秀美乡村,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建房违法违规占地集中整治和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6〕77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6〕101号)和抚州市政府《关于借鉴余江经验积极推进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的实施方案》(抚府发〔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引领,以节约集约利用为重点,以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序退出为突破口,通过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创新管理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守底线,保障权益。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宅基地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土地权益。
(二)政府引导,集体主导。坚持政府引导,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村民理事会自我管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推动改革、强化管理的合力。
(三)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即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又大胆探索,进一步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和模式,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
(四)合理利用,节约集约。坚持规划先行,着力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着力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着力盘活存量宅基地,建立健全合理用地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农村宅基地档案。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以“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确权登记发证为契机,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超高超大、闲置房屋、村内空地、附属设施、户籍信息以及买卖宅基地等进行准确登记,充分掌握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完善宅基地档案。
2.完善村庄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要求,推行“多规合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确定村庄用地规模,严格控制村庄处延扩张。
(二)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秩序
1.严格“一户一宅”政策。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法定面积”的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建筑面积不得突破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等农村建房管理规定。
2.规范农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审批结果、建房名单“四个公开”制度,协调处理好村内农民建房选址、轮候排序和承包地调整等工作,优先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建房需求。
3.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建立农村宅基地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制度体系,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落到实处。依据村庄规划,严格控制村庄用地规模,科学规划用地布局,引导和落实农民建房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低丘缓坡非耕地等土地资源。
4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地建房。严禁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不动产权证。
(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宅基地管理新举措
1.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自主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自主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职能。正确引导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理事会在宅基地申请、退出、收益分配等事务中的自主管理作用,保障宅基地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依据调查摸底情况,全面摸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情况,综合分析历史成因,制定政府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的有偿使用制度,明确有偿使用标准,建立有偿收益收缴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3.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机制。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坚持合理补偿、统筹推进原则,制定农村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办法。对闲置的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按照政府引导、村集体主导和群众自愿的原则,建立农村宅基地无偿、有偿退出机制,并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要求,进行土地综合整治,统筹盘活,合理利用。暂时不用的宅基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4.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保障宅基地资格权归农户不动摇,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让农民的财产权权能不断扩大,激发农民财产权的使用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国土所、乡派出所、乡财政所、乡规划站、乡城乡管理执法大队、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规划站,办公室主任由乡规划站站长兼任。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稳妥推进。各村要通过动员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在试点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各村要注重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同时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秀美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建房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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