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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闻喜县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2021-03-10 14:05:56来源:闻喜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443

2020年2月27日,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闻政函〔2020〕4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山西运城闻喜县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闻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闻政函〔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闻喜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35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环土壤〔2019〕151号)的要求,我县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的禁养区范围进行了调整,闻喜县禁养区面积由301.76km2调整为162.67km2。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闻喜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包括仪张-东吴饮用水水源地、石门饮用水水源地、郭家庄镇集中供水水源地、畖底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东镇西街与东镇南街集中供水水源地、河底镇集中供水水源地等一级保护区全部划为禁止建设养殖场区域;石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闻喜县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总面积 145.9km2,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5.83 km2,二级保护区面积 140.07 km2。

二、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闻喜县县城建成区及东镇、河底镇、郭家庄镇、畖底镇、礼元镇、薛店镇镇政府所在地居民区划为禁止建设养殖场区域,禁养区总面积16.77km2。

禁养区划定调整后,要严格按照禁养区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我县畜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闻喜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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