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晋中市低保标准是多少?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2023-04-28 17:23:0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072
2023年4月26日,晋中市民政局发布2则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那么,2023年晋中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多少?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2023年晋中市低保标准
根据2023年4月26日《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晋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民发〔2023〕36号),从2023年1月1日起,按照城乡低保每人每月提高15元的标准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一类:榆次区,700元/人/月;
第二类: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685元/人/月;
第三类:太谷区、祁县、平遥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650元/人/月;
第四类:榆社县,600元/人/月。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榆次区、太谷区、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均为6380元/人/年。
二、2023年晋中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根据2023年4月26日《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晋中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市民发〔2023〕3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城乡特困每人每月提高19.5元的标准调整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第一类:榆次区,10938元/人/年;
第二类: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10698元/人/年;
第三类:太谷区、祁县、平遥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10158元/人/年。
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榆次区、太谷区、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均为8294元/人/年。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3年晋中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