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2021-03-08 10:00:03来源:铁西区人民政府阅读量:825
2019年6月6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铁西区(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沈西政办发〔2019〕13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铁西区(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全面扎实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村庄清洁行动要求及《铁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关心的村庄环境“脏乱差”等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当前推动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目前,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工作责任有待于进一步压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压实区、功能区、街道(镇)、村各级责任,充分激发农民群众积极性,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清洁行动覆盖农户、农民知晓率和农户参与率达到100%。达到“六有六无”,即有文明村规民约、有公共环境保洁机制、有“门前三包”制度、有清洁指挥长、有垃圾收运和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体系、有工作台账;无垃圾乱堆乱放、无污水乱泼乱倒乱排、无暴露养殖粪污、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无乱搭乱建、无残墙断壁。努力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三、行动原则
1.区级主抓,多方参与。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微信、宣传标语、村板报等宣传平台,加强村庄清洁行动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功能区、街道(镇)主要领导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2.村为单位,农民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以村为单位实施,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着手整治庭院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持村庄内部清洁,消除“脏乱差”现象。
3.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镇村自然风貌、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以“六有六无”为目标,科学合理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基础条件好的村,清洁的要求和标准要提高;基础条件较差的村,也要达到基本的清洁要求和标准。
4.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清洁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5.教育引导,树立新风。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利用五一、端午等时节,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提倡整洁过节、文明祭祀的良好习惯。指导村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倡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
四、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
(一)清理生活垃圾
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1.开展清除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农村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清除生活垃圾。清理省道、县道等各级公路的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农户定期对院内、室内开展扫除,及时清理生产生活垃圾。
2.规范垃圾投放和分类处理。已设置垃圾堆放点、垃圾池的村,农户应将垃圾投放入点、入池。已经设置垃圾桶(箱)的农户,应将垃圾及时投放入桶(箱)。未设置垃圾收集装置的农户,应在房屋周边隐蔽处设置垃圾池等设施。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
3.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垃圾处理不能“一刀切”,坚持“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按照户集、村收、功能区、街道(镇)转运、区处理等模式,配齐垃圾收集箱(桶)等设施,配备专用清运车辆。2019年有效治理85%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
4.对已失去使用功能的垮塌房舍、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废棚废圈等建筑物,按照产权归属,动员群众自行清理。作物秸秆、柴草要堆放规范、码放整齐。具备条件的地方,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二)清理村内塘沟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1.因村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提升农户节约用水意识,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
2.清理沟渠河塘。各村定期清理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杂物和房屋周边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污泥等杂物沉积;定期组织开展村内河沟池塘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1.强化对规模养殖场的污染监管和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现有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2.强化对散养户的管控。规范散养行为,猪牛羊等大牲畜要实施圈养,鸡鸭鹅等小家禽要建设圈笼、圈定范围。散养产生粪污要有效处理,庭院无粪污残留,鼓励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清理病死畜禽尸体,散养户病死畜禽按照规定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3.强化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加强农药监管,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加强执法,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肥料、种子等包装要及时回收,堆放整齐,推动形成回收加工体系。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地膜回收,推动地膜回收与地膜使用成本联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4.清理设施棚区的垃圾。各类农业园区环境整洁有序,清除院墙、建筑物上的喷漆、涂鸦和无意义广告;大棚内外要干净整洁,垃圾废弃物要分类处理。生产工具、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有序。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1.发挥农村妇女重要作用。重点针对农村妇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专题巡讲,鼓励广大农村妇女发挥女性优势,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有针对性开展家居、栽花种草等园艺技术培训,组织妇女开展植树等绿化美化活动。
2.发挥广大团员青少年重要作用。调动广大青少年积极性,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开设环保大讲堂、庭院美化课堂,开展环保知识、花卉种植、果木种植等培训,加强典型示范宣传,引导团组织、团员青年积极为村庄清洁行动贡献力量。着重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卫生习惯,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文明从校园走向家庭。
五、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
2019年1月至4月初,在全区范围启动实施村庄清洁活动。以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千村美丽、万村整洁”建设标准,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
(二)集中整治
2019年4月10日至7月31日,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1.春季战役:4月10日至4月30日,集中主要力量,打好百日攻坚的基础,4月底村庄清洁行动要实现“四有四无”阶段性目标,即有文明村规民约、有“门前三包”制度、有清洁指挥长、有工作台账;无垃圾乱堆乱放、无污水乱泼乱倒乱排、无暴露养殖粪污、无农业生产废弃物,初步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开展村庄行动前要进行影像资料留存工作。
2.百日攻坚:5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开展“三清一改百日攻坚”活动,利用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针对突出问题,重点难题,结合各村实际,坚持抓紧抓实、阶段部署、滚动实施,巩固提升4月攻坚整治成果,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
(三)持续推进
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三清一改”工作任务。
9月30日前完成 “三清一改”工作任务,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脏乱差现象基本得到消除,农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基本实现“六有六无”工作目标,以焕然一新的村容村貌喜迎建国70周年大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村庄清洁行动是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第一仗,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清此次行动的重大意义,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发动广大农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
(二)压实地方责任。村庄清洁行动由区级推动落实、功能区、街道(镇)、村具体实施。要建立三级包保制度,落实三级“清洁指挥长”,层层签订责任状,区级领导包保功能区、街道(镇),功能区、街道(镇)包保村,开展“百名干部包百村”活动。
(三)落实部门责任。按照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百千工程”的任务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本部门职责全面做好村庄清洁工作,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部、督查考核部、宣传发动部、技术指导部,全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区督查部门开展“三清一改”专项督查督办,区领导带头开展拉练检查,定期通报各功能区、街道(镇)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功能区、街道(镇)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整治效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各村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鼓励各村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健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参与村庄环境治理和维护。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和村民建议,对脏乱差现象进行曝光。
(六)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倡导全区各级机关干部利用五四青年节、党员奉献日等时间开展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引导推动,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一批好典型,总结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对整治效果不佳、脏乱差现象突出的地方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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