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2021-02-26 14:53:05来源:湖口县人民政府阅读量:997
为扎实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根据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文件精神和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5号)及《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总体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省政府建立省级层面资金集中安排使用的统筹整合新机制为契机,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创新管理模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服务管理,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我县农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省级统筹,源头整合。以省政府建立省级层面资金集中安排使用的统筹整合为契机,突破部门管理界限,将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中央和省安排用于农田建设方面的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按照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的原则,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县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区域推进,重点投入。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采取“集中力量、重点投入、新建为主、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方式,区域推进,连片实施,原则上一个乡镇每年度不超过2个项目区。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已完成土地规模流转、粮食增产潜力大的地方加大实施力度,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优先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三)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实行分级验收考核负责制,全面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乡镇,要进行通报表扬并在下年度项目安排优先。对未完成建设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要通报批评。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计划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93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938万亩,新增耕地187.6亩。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五个统一,整合实施项目。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实行五个“统一”,整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遵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做好工作。
1、统一资金筹措:由省级统筹整合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国债解决。
2、统一投入标准:省高标办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3000元,我县将根据各地不同地形条件,因地制宜,按照方案设计确定项目投入标准,并报市高标准农田办审定和省高标准农田办备案。
3、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及连片建设地块,明确年度建设计划及建设范围。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向重点区域倾斜,突出集中连片。
4、统一组织实施。成立县乡两级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县项目部为一级法人,乡镇项目部是二级法人。要加强工作组织,构建部门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节点,统一设计施工,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农技服务、机耕道路、生产设施配套等建设。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有关信息“上图入库”。
5、统一验收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乡镇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督查工作的重点。对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资金使用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组织验收考核,由县政府组织开展项目自验,自验合格后报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总结评价,并统一报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接受省级督查及绩效考评。
(二)严格项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安排、项目实施、建后管护与利用、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过程中,坚决执行《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质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等相关制度。根据全省推行的做法和上年探索的经验,今年我县依旧实行项目“两级法人负责制”和新型经营主体自主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对此,在工程实施、工程款拨付和工程项目变更上补充以下程序:
1、开展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统称大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由其自主申报,乡、村两级核准,报县项目部法人审批,下达工程建设计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由其自主组织施工,同项目区其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监理、同步验收,遵循项目管理所有规定,先建后补。
2、工程款的拨付。付款资料由工程监理、项目村群众代表、乡镇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项目二级法人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县项目部法人审批后拨付。
3、工程项目变更。应严格执行《湖口县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报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实施步骤
2020年按以下步骤进行实施;
1、前期筹备阶段(2020年1月20日—3月31日)。各乡镇政府负责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和实施地点,各乡镇将年度建设任务落实表加盖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高标办。县高标办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的建设计划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根据上级批复的年度计划统筹确定实施地点和面积。
2、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4月1日—7月31日)。今年,我县将继续采取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投标,简化工作程序,加快工作进程。4月10日前,制定EPC总承包招标文件;5月10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EPC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5月20日前,完成中标单位的公示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8月31前,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3、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9月1日—2021年3月30日)。县乡两级项目部、各部门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乡镇项目部及时收集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4、验收审计结算阶段(2021年4月1日—6月30日)。5月10日前各施工单位完成项目自验并出具工程竣工报告报县高标办,5月30前由县高标办确定竣工测量单位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6月15号由县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县、乡工程项目部、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项目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总结评价。6月30日前通过市全面验收,并接受省绩效考评。
4月30日前各监理单位要完成工程量的核对和签证工作。5月5日前各乡镇项目部完成工程量的核对和签证工作;5月30日前县项目部完成工程量的抽样复核。6月20日前结算资料送审,结算资料由工程监理、乡镇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项目二级法人进行审核、审批,并签字盖章;其中工程变更部分必须由所在片区技术指导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6月30日前,审计单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开始工程结算。
六、工作措施
(一)创新管理模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两级法人各负其责的项目管理新模式。成立湖口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少波任主任兼项目一级法人,负责项目设计、监理及工程建设的招标,施工合同的签订,技术指导,工程变更的审批及工程结算。项目部下设综合协调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各乡(镇、场)成立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由乡(镇、场)长担任主任兼项目二级法人,负责项目建设面积的落实、工程质量的监管、施工进度的把关、矛盾纠纷的调处、工程量的核实、项目资料的建档。
(二)组建技术团队,强化服务管理。一是技术服务团队。县农业农村局实行业务站包乡指导制度,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工程进度调度和质量检查工作。二是施工现场管理团队。各乡(镇、场)要选拔清廉、有能力、肯吃苦的干部来具体抓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原则上一个项目区(以村为单位)至少安排1名项目管理干部。村组干部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解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部门紧密配合,确保高效运转。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县财政局要按一定的比例配备项目工作管理费用,以弥补省列支项目工作管理费用的不足;要安排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统筹协调,做好国债资金发行筹措工作。
县审计局要以统筹整合新的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加大对项目的审计监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程变更的审核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做好与扶贫攻坚规划的衔接。
县水利局负责高效节水和建后管护技术指导。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
县交通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施工单位的施工,保证施工的公路畅通。
县供电公司应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规定,在配电设施的设计和入网上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要积极配合高标办做好施工过程中电线、电缆的迁移和保护工作。
县人武部要做好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通讯部队的协调工作,确保军用通讯光缆周边施工的顺利进行,并加强军用通讯光缆的保护。
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两办”督查室要将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列入县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口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文任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沈天华、县政府副县长李水木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扶贫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及各乡(镇、场)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陈少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郭小青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招标设计、施工安全督查、考核、组织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也是我县当前及今后几年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筹谋划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力推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上下一心,全力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按有关规定列支一定比例的项目前期费、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费和竣工验收测量上图入库费以及建后管护经费,项目管理费可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县、乡、村三级,用于项目相关费用,建后管护经费要落实到村、组,保障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对乡镇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场)项目部要建立项目“日例会制”、“周调度制”,扎实抓好项目质量和进度。县项目部要坚持“一周一例会、半月一调度”,以简报的形式及时通报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协调和督促问题的解决。县高标办要建立督导制度,实行“一月一督导”和项目完工考评相结合。每月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质量问题较多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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