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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2021-02-25 10:00:36来源:庐山市人民政府阅读量:64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敌整合长交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8]33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19】48号),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面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更好地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要按照坚持“问题导向,以县为主、统筹协调、注重绩效”的原则稳步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就是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通过资金统筹整合,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资金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以县为主。就是要在上级赋予庐山市本级必要的统筹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基础上,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市本级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任务、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为平台,积极主动作为,在涉农资金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加强监管,依法依规,有序有效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坚持统筹协调。就是要在中央和省市对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政策要求和指导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各地各部门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明晰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坚持注重绩效。就是要更好地发挥涉农资金使用的绩效。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的要求,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与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管理使用的体制机制上都要讲求绩效,力求更好地发挥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目标任务。中央和省2018年完成了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2019年将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2020年构建形成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我市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同步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长效机制。即2019年完成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2020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二、实施内容

(一)清理归并合理设置涉农资金专项。中央和省级层面按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两大类构建了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建立了相应的大专项。市本级涉农资金设置要以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按程序设立。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现有的涉农资金进行清理归并整合。清理归并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要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基本完成并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规划引领,搭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市有关部门要做好行业总体规划,加强对财政和乡镇级统筹整合的规划引领和工作指导。各地政府要统筹各级涉农资金,摸清底数,根据财政收支形势等情况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政府投资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涉农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围绕乡村振兴的目标和工作重心,因地制宜搭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提升规划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在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的基础上,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向任务管理转变。市有关涉农资金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市任务清单、市本级重点工作以及各项涉农资金保障内容设立任务清单,并制定市本级大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商财政部门后报市政府批准下达执行。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给予地方不同的整合权限,实施差别化管理。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庐山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以及农业生产救灾、对农民直接补贴等,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涉及资金不得进行统筹整合。指导性任务资金,允许乡镇级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任务清单要建立调整优化和退出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合理设置本级涉农资金大专项,合理划分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四)推动行业内和行业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市、乡二级财政预算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清理归并合理设置涉农资金专项基础上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内部整合,集中统一管理。要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合理确定支出方向,从源头优化支农投入结构、集中资金办大事,坚决杜绝资金在部门按内设机构设置、多头管理、结构固化等现象。针对多个部门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要加大预算执行环节的统筹协调力度。行业主管部门之间要建立会商机制,沟通资金流向,统一建设标准,完善支持方式,加强指导服务,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创造条件。各地可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将各级财政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设计方案、同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五)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要不断深化改革,探索完善更加有效的管理方式,提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绩效。

1.完善管理体制。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省级放权、市级督导、县级落实”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体制,对中央和省市级涉农资金分配主要以“因素法”为主,切块下达资金,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各地相机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市各有关部门也要在加强对乡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督促指导的同时,做好市本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市级有关涉农专项资金除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直接确定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外,主要按照自然资源、工作任务、绩效结果等因素分配下达资金到乡,通过奖补等形式,引导和鼓励各乡(镇、场、处)围绕工作任务清单完成工作目标。各地作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根据本地农业发展规划,分清轻重缓急,统筹整合、集中使用涉农资金,并承担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以及确保资金安全规划高效使用的具体责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起持续推进并逐步完善】

2.加强制度建设。对现行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市各涉农行业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要按照清理归并后设置的大专项对本级涉农专项资金建立对应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要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相匹配,支持乡镇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统筹考虑任务清单中各项任务的性质,不断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指标体系。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的衔接匹配,确保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并同步下达资金和任务清单。各地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主体,要承接统筹整合好中央、省、市、市本级各级下达的涉农资金,各部门要制定对应的管理细则,明确统筹整合后的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规定,并切实加强制度培训和执行工作,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3.充实涉农资金项目库。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着力点在项目,项目安排和建设的成效关系到资金统筹整合的成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部门依据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划,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做好行业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年度之间项目库的衔接,强化支农项目库建设。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对项目库内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的项目都应在项目库中遴选,做到资金一经下达,即可进行项目对接并组织实施,促进“钱等项目”向“项目等钱”转变。加快资金安排,适当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健全完善考核措施,确保项目发挥效益。根据项目性质,采取投资补助、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断提升涉农项目的公众参与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4.强化涉农资金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等对涉农资金政策进行评估。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制度规定、造成涉农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涉农资金,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加强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起持续推进】

5.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长效机制就是要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任务绩效考核向行业综合绩效考核转变。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做好市本级涉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同时,要根据市本级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任务完成计划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考核,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起持续推进】

6.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在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方案决策前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动建立统一的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路平台,将项目、资金等信息纳入平台管理,管理办法、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等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各地应结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明确不同层级公告公示的具体内容、时间要求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村公告公式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起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市政府将建立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拟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作为实施主体,要成立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当地整合规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职责,对涉及统筹整合的重大涉农资金的安排使用,均应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各地实施方案在2019年8月10日前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备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完成并持续加强领导】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发改、财政部门要以规划、资金和任务清单管理为抓手,指导和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行业主管部门要科学设置、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做好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审计部门要根据整合工作相应调整审查审计依据,大力支持推动改革,为基层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起持续推进】

(三)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地各部门按照统筹整合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并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管理机制。充分体现规划先行、先急后缓、统筹兼顾、管理有序的要求,建立和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全过程的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突破现有管理制度规定的,应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或申请授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按相关规定实施。在脱贫攻坚期内,应优先实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在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要遵循精准使用的原则,不得用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扶贫领域。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成效突出的地方,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鼓励和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起持续推进】

(四)加大舆论宣传。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乡(镇、场、处)。2019年起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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