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鹿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第三批资金实施方案
2021-02-20 10:10:40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阅读量:93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柳州市2020年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鹿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经过前期清产核资工作,全县下辖9个乡镇118个村(居)委,涉及本次改革的有114个村(居)委、2171个村民小组。我县已完成112村(居)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及其登记赋码工作、完成村民小组一级清产核资工作,共开展涉农112村(居)委(112个村级经济组织、1870个组级经济组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保障我县下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以及有条件自然屯一级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完善村民合作社、成立村民小组合作社等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0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跟新上报、档案整理及管理制度等工作;探索开展屯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份量化以及村集体经济登记赋码工作,全面铺开“三变”改革工作。
二、项目资金来源使用方向
(一)资金来源
整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19〕29号)(¥140,000.00)以及鹿农报〔2019〕40号关于申请拨付鹿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的请示的批复(¥1,845,582.00)。共计壹佰玖拾万捌万伍仟伍佰捌拾贰元整(¥1,985,582.00)。
(二)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工作,包含印刷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宣传资料及制作股份经济合作社牌匾等费用、开展宣传、组织培训、村民代表务工补助、差旅费、临时聘请人员费用、聘请第三方参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转工作等费用支出。
三、资金安排和管理
整合资金具体安排如下:
参考2019年鹿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费预算方案,并结合前期已下拨资金,资金分配如下:鹿寨镇24.6万元,中渡镇26万元,寨沙镇39.3万元,平山镇11.2万元,黄冕镇18.4万元,四排镇41.5万元,导江乡12.4万元,江口乡8万元,拉沟乡8万元。乡镇工作经费共计189.4万元,县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9.1万元(¥91,582.00元),用于开展宣传、学习培训、差旅费等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其他工作。
各乡镇要明确项目资金使用的方向、内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安排,资金合法合理支出完毕。
四、工作安排
(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
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按照自治区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细则,向县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递交相关材料,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凭新发的登记证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手续,开展集体经济活动。
(二)村民合作社注销登记工作。
村民合作社与行政村经济联合社签订资产移交协议。村民合作社所有的村集体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已经登记赋码的行政村经济联合社。原村民合作社的合同、协议、债权、债务等均依法转由行政村经济联合社来履行和承担。各行政村按照法定程序,注销村民合作社登记及其银行账户、公章、税务登记。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总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清理整顿,防止发生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
(四)探索发展村民小组一级股权制改革
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探索发展有条件的村民小组一级开展股权制改革,将村民小组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础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原则上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并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负责做好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及进度推进等协调管理工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关系,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日常管理。各乡镇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健全工作档案,将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
(三)强化监督考核。县级将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计划任务、建设内容及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验收材料,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总结。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日
>>如有鹿寨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鹿寨县农村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