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2-20 10:10:10来源:徽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147
2017年5月5日,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及各金融机构:
为加速推进徽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规范产权确权交易行为,提高农村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三农”融资难题,切实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及《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陇办发〔2015〕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433”发展战略和县委“11545”发展思路,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优化和激活农村资产,整合闲置资源,创新融资渠道,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实现农村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以公益性、为民服务为宗旨,引导、规范和发展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充分发挥服务农村金融改革主导作用。
2.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原则。坚持信息公开透明、产权清晰合法、自主交易便捷、公平竞争有序、运转实用的农村产权交易形式,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办法。
3.坚持合理合法合规原则。坚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合规进行农村产权交易、抵押和处置,达到产权确权有效,不留产权争议“后遗症”。
4.坚持规避风险性原则。坚持农村产权确权、评估具有权威性、合法法,农村产权抵押产生不良贷款具有化解性,抵押产权具有交易、流转和处置及重新确权可控性。
(三)目标任务。建成与市联网并行的县、乡(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联网服务体系;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常态化;管理制度规范化;信息、模式自动化;农村产权抵押物处置便捷、高效化,力争全年完成农村产权抵押贷款5000万元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交易平台建设。
1.全面建成15个乡镇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平台,并有序规范运行。我县已经建成了县级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服务大厅、县级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网络平台和伏家镇、嘉陵镇2个区域乡镇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平台,并与市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监管平台成功并网,2017年1月5日与市监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目前,全县15乡镇和部分村的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平台框架和登录域名都已注册完成,今年第一季度,已经利用平台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常态化确权280宗,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280宗1226.1亩,分别涉及我县栗川镇和泥阳镇。但由于目前绝大多数乡镇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服务网络平台尚未建成,线上交易工作只能在县级平台开展,这对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和网络平台正常运行均带来了极大影响。因此,根据《陇南市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方案》(陇政办〔2016〕20号)、《徽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徽政发〔2017〕3号)和《徽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的通知》(徽农产委〔2017〕1号)要求,各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在6月底前建成乡镇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网络平台,为全面推动本乡镇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提供高效、规范的载体,实现我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服务平台的全覆盖。
2.补录存量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数据。按照市农村产权抵押交易领导小组安排,务必完成历年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交易数据补录工作。县农牧局、林业局要主动接洽徽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县农牧局负责补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交易数据,县林业局负责补录林权抵押交易数据。各金融机构有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数据的,要及时详细上报和补录各项数据,完善各项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手续。补录工作于7月底完成。
3.完善平台建设。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交易工作在农村产权抵押交易平台上规范运行,但林权抵押交易上平台交易工作还未启动,林业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启动林权抵押交易平台工作,确保6月底前规范运行。县内除信用社之外,各银行机构都要确定专门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信贷员,着手开启平台网络端口接入,要迅速进入农村产权抵押交易平台交易,并保证交易平台有序运行。县信用社要率先主动对接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在5月底完成网络服务端接口并网,加快进度,全力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
(二)、加快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截止2017年1月,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中心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他项权证9笔,抵押贷款总金额 2417.5万元,抵押流转土地面积7771.15亩。贷款办理银行均为甘肃银行,邮政银行已经开设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除以上两家银行外,我县其他银行只开通了部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致使我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渠道不够通畅,抵押贷款工作进展缓慢。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精神,积极开发适合“三农”发展的信贷产品,创新融资方式,及时跟进金融改革步伐,积极对接徽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中心,发布处置抵押产权交易信息,化解产权抵押贷款风险,主动及时衔接和开通陇南市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服务平台网络终端及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完成各种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交易线上办理,逐步完善农村产权评估机制,强化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可控、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按照《陇南市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实施意见》(市委办〔2015〕33号)、《陇南市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方案》(陇政办〔2016〕20号)、《徽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实施意见》(徽办发〔2015〕85号)、《徽县城乡产权交易服务工作方案》(徽政办发〔2016〕10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阶段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多个产权,但是目前我县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产权仅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县农牧、林业、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办法等相应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交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项活动规范运行。县农牧局要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确权登记工作按期完成。县林业局要全面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健全服务和规范管理,基本建立林权交易、流转规范有序、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县住建局、国土局要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分别负责农村居民房屋产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颁证工作,为发放农村居民房屋产权抵押贷款创造有利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徽县农村产权交易监委会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推进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指导、监督,将农村产权确权抵押贷款交易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扶持力度。兑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奖补政策,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发展。县农牧、林业、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制定配套措施,合力推进农村产权确权抵押贷款交易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将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机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保障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对处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程序要求和方法流程,全面推进农村产权确权、抵押贷款、交易等各项工作,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五)强化监管机制。县农村产权交易监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联合县督考局,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稳步推进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工作深入进行。要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把定期检查与动态监测有效衔接起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运行。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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