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区2020年农机深耕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实施方案
2021-02-02 10:37:18来源: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542
为促进全区绿色生态农业的建设,以提升耕地地力和秸秆禁烧为主要目标,鼓励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还田综合利用,促进全区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通过适当秸秆机械化深耕或松耙整地作业以及秸秆综合回收利用工作,鼓励引导农民大力实施秸秆机械化作业及秸秆还田利用,提高耕地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地力,实现耕地用养结合,减少秸秆焚烧,提高秸秆还田利用水平,保护全区生态环境,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2020年农机深耕(深松)整地、秸秆综合回收利用,特成立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吉家佩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霍东华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温永昌
董有庆
各村(居)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开展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农机深耕(深松)、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利用工作顺利实施。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实施深耕(深松)整地、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惠农政策,选择土地相对集中连片、适宜深耕(深松)整地、秸秆综合回收利用工作,改变生产耕作方式。深耕(深松)整地作业质量深度30公分以上(含30公分),以增强土壤蓄水和抗旱耐涝能力;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增强土地肥力和防止稻草等焚烧污染环境,提高土地产出效率。
四、补贴范围与资金规模
(一)作业范围。海棠区辖区范围内的主要田洋(龙楼洋、营根洋、北山洋、文尖洋、落根洋)。
(二)资金规模。2020年实施深耕(深松)整地、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区财政安排资金40万元,从2020年三亚市海棠区农业农村局深耕深松和秸秆还田作业工作资金列支。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后进行作业,直到项目扶持资金用完为止。
五、具体事项
(一)申请材料
申请对象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秸秆还田作业工作申请书(附件1)、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种植大户及种植合作社应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秸秆还田作业工作申请书(附件1)、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
(二)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种植经营者,即在海棠区辖区范围内的基本田洋(龙楼洋、营根洋、北山洋、文尖洋、落根洋)从事种植业的农民(含地方农场职工)、规模种植大户和在三亚工商注册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
(三)作业条件
1.深耕(深松)整地作业,是指使用拖拉机配套深耕(深松)机具﹢旋耕机具,对土壤进行深耕(深松)整地的机械化作业;秸秆还田作业,是指对田洋耕地粉碎稻草(杂草)、玉米秸秆、瓜菜藤秸秆等在田间就地粉碎再利用。
2.作业耕整地类型:水稻、瓜菜等种植深耕整地。
3.申请作业面积:相对集中连片、适宜深耕(深松)秸秆粉碎还田,每个申请作业面积不低于10亩(面积不足10亩的农户可以和周边集中连片的农田联合申请)。先申请后作业,户籍在本辖区内的农户由区政府免费作业,户籍非本辖区范围内的外来承包户由区政府出资60%、外来承包户承担投入40%执行。资金结算兑付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结算给我区农机代耕服务者。
(四)资金标准
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水稻、瓜菜田地,资金标准如下:
1.深耕(深松)整地,作业一遍,深度≥30cm,每亩资金50元。
2.秸秆还田作业工作,对耕地粉碎稻草(杂草)、玉米秸秆、瓜菜藤秸秆等进行粉碎还田。每亩资金50元。
(五)作业质量
1.作业深度要求:深耕(深松)作业深度≥30cm,深耕(犁耕)、旋耕(或耙耕)作业≥25cm,深浅一致、没有漏耕,为备耕状态。
2.秸秆还田作业工作要求:由农机代耕服务者对耕地就地粉碎稻草(杂草)、玉米秸秆、瓜菜藤秸秆等。
六、操作程序
申请程序“先作业后结算、先公示后兑现”,落实申请对象亩数登记,先登记先得,直到项目扶持资金用完为止。
(一)签订作业合同。申请对象(种植经营者)对接我区购买公共服务模式委托的农机代耕服务者,在开展代耕服务作业的前一周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经区农业农村局派人现场核查耕地情况后,再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指导农机代耕服务者与申请对象(种植经营者)签订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秸秆综合回收利用作业协议书(附件2),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定作业地块及面积、作业时间、作业机具、质量要求、面积等。且在作业开展前,由农机代耕服务者通知区农业农村局派人到现场进行指导。农机代耕服务者耕地作业前把申请对象(种植经营者)签订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协议书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作业计划及相应的土地承包(或租赁、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核查验收。实施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作业后,由农机代耕服务者以行政村或农场等种植经营者所在地(下称村、场)为单位填写《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确认汇总表》(附件3),经申请对象(种植经营者)和农机代耕服务者签名按手印、村委会作意见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后,交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村(场)代耕服务者、种植经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作业确认签字作意见,对实施作业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农机代耕服务者按照本方案执行。
(三)资金要求。农机代耕服务者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核验原件后收存复印件)、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协议书(复印件)、《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验收单》(一式二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照片各一份,到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审批窗口办理资金申请。
(四)公示。验收抽查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制作《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资金情况公示表》(附件4),在本区、村委会等单位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五)资金兑现。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将《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确认汇总面积表》(附件3)、《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资金情况公示表》(附件4),连同农机代耕作业服务者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需将相应的申请对象(种植经营者)土地承包(或租赁、流转)合同等证明等材料一并送区财政局复核,并按规定将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代耕服务者。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为保障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顺利实施,需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作为政策宣传、组织发动以及验收人员补贴费等工作支出。
(二)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实施作业工作政策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种植经营者应用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技术的积极性。
(三)信息公开。要将实施方案、资金标准、操作程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将对象名单、作业面积、等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区农业农村局:38888167)。
(四)加强实施监管。在实施过程中,区农业农村要加强对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实施监管,经常开展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监管工作不走过场。一是要加强作业质量监督,防止作业质量不达标的现象。二是要加强核查验收把关。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按标准核查验收。坚决防止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质量标准、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发生。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补贴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九、其他要求
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撰写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总结。
附件3 :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确认汇总资金申请表
附件4 :农机深耕(深松)整地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工作资金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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