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蒙城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说明
2018-04-11 11:39:07来源:蒙城县农业委员会阅读量:1812
关于蒙城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的说明
一、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文件、《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27号)文件、《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发〔2018〕6号)文件。
二、起草过程
按照县委车书记、孔县长、怀书记、李县长等领导批示,县农委牵头负责起草了《蒙城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初稿),以下简称《方案》。1月31日,李红华副县长召集县政办、农委、国土、林业、水利、财政、审计、民政、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对《方案》(初稿)进行了讨论修改,3月2日,县政办将修改后的《方案》(初稿)再次发给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国土局、审计局、民政局、金融办、林业局、水务局、农机局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并报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均无异议。后报李红华副县长审定,形成现在的《方案》(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在中央、省、市明确指导思想内容的基础上,增加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提出)。
(二)目标任务。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选择双涧镇赵巷村、庄周街道办事处十里社区、小辛集乡李大塘村、许疃镇土桥村、岳坊镇牛王村等5个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不断扩大成果,逐步全面推开(依据市委、市政府考核工作目标,2018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三级干部大会孔县长讲话,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三)把握改革重点。分类实施:对于无经营性资产的村,重点开展清产核资,通过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盘活农村集体资源等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对于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重点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村级集体公益性资产,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运行管护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依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四)开展集体资产清查。清查的集体资产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以及用于农村教育、文体、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48号))。
(五)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分类实施,稳步推进(按照中央、省、市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六)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制定《蒙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供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参考执行(根据改革试点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七)保障成员集体资产股份权利。一是落实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和收益权。二是完善集体资产股权收益分配机制。三是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四是稳步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权和担保权。设立农村产权抵押物担保融资风险基金,建立风险基金与贷款银行风险分担机制。(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借鉴我省天长市、来安县等地经验做法提出)
(八)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全县290个村(居委会、社区)均要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县农委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登记证书,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事务相分离,构建“村党组织统一领导、村委会负责村级公共事务、集体经济组织承担集体经济组织职能、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职责”的新型农村治理框架。(结合我县实际,借鉴我省旌德县等地经验做法提出)。
(九)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盘活各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集体经济。二是整合各类资金,发展集体经济。三是加大金融扶持政策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部消除无集体经营性收益“空壳村”(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十)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在实行村级财务统一委托乡镇财政所代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依据我县村级“三资”管理现状提出)。
(十一)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加快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县级建立交易中心、乡镇建立交易所、村级建立服务站三级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力争到2020年建成县乡联网运行、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刘卿常务副县长工作提示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十二)强化组织保障。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建立“县指导、乡主体、村实施”工作推进机制,成立蒙城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从财政、国土、林业、水务等部门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乡镇均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乡镇党委、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3月23日市政府关于农村改革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十三)明确部门职责。各乡镇是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责任主体,负责方案制定、工作实施和落实;县农委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政策培训、资料汇编、会议筹备、业务指导、督查调度等日常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权属明晰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清产核资、财政资金形成的农村集体资产权属明晰工作及财政扶持资金拨付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农村集体林业资源权属明晰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农村集体小型水利设施权属明晰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农村集体教育设施权属明晰工作;县卫计委负责明晰农村集体医疗卫生设施权属明晰工作;县金融办、人民银行蒙城支行等负责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推进工作;县民政局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承担工作任务提出)。
(十四)加大支持力度。县财政安排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项用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举办专题推进会议、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实地考察、全程督查调度等试点工作所需的支出。各乡镇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改革过程中村民参加会议补助、印制各种资料表格等相关支出,不得增加村级组织负担。(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十五)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县督查中心按月督查乡镇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年终兑现奖惩。(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十六)县政府常务会提出事项:1、关于农村学校财政投资如何处置。请示市农委:下一步省级将出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具体实施方案,省直教育、文化、卫计、体育、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还将联合制定相关产权具体政策意见,我县将按照省里统一政策口径推进落实。2、凡经营性集体资产较多的城中村、城郊村(包括城镇居委会、社区),均纳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范围。(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27号)
四、提请县委研究解决事项
《蒙城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请县委研究通过。
注:蒙城县,别名山桑、漆园、涡阳、淝水,隶属于安徽省亳州市。位于亳州市东部,东邻蚌埠市怀远县,西靠利辛县、涡阳县,南接淮南市凤台县,北接淮北市濉溪县。辖2个街道13个镇2个乡:漆园街道、庄周街道;城关镇、双涧镇、小涧镇、坛城镇、许疃镇、板桥集镇、马集镇、岳坊镇、立仓镇、楚村镇、乐土镇、三义镇、篱笆镇;王集乡、辛集乡。面积2091平方公里,人口139.4994万(2015年末户籍)。
蒙城县是庄子故里,有中国楹联之乡、安徽省硬笔书法之乡之称。属平原地貌,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缓缓倾斜。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河流有北淝河、涡河、芡河、茨淮新河。旅游景点有尉迟寺遗址、万佛塔、蒙城文庙、庄子祠、九鼎灵山寺、马公府、板桥集战斗纪念馆、双公庙等。名人有庄子、高琼、高皇后、马玉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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