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河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的说明
2020-12-29 10:01:05来源:塔河县人民政府阅读量:2777
省财政厅农业处、地区农业科: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20]16号)有关规定,塔河县对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2020年我县收到省拨《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黑财农[2020]104号)文件面积103,319.80亩,补贴资金586.08万元。塔河县2020年实际发放耕地补贴面积为103,319.80亩,发放标准为每亩56.7245元,补贴涉及放8个乡镇场,发放户数1675户,发放补贴资金5,860,764.01元。结余资金为35.99元。其中:塔河镇补贴面积8,534.12亩,发放补贴资金484,093.69元;依西肯乡补贴面积29,345.86亩,发放补贴资金1,664,629.24元;十八站林业局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补贴面积5,180.00亩,发放补贴资金293,832.91元;塔丰农场补贴面积4,622.00亩,发放补贴资金262,180.64元;瓦拉干镇补贴面积300.00亩,发放补贴资金17,017.35元;盘古镇补贴面积1,634.72亩,发放补贴资金92,728.67元;开库康乡补贴面积17,929.10亩,发放补贴资金1,017,019.24元;十八站乡补贴面积35,774.00亩,发放补贴资金2,029,262.27元。
塔河县严格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进行发放,补贴严格依照省里下达的范围进行分配发放,都已通过“一折通”形式发放到农民手中。土地面积情况依据各乡镇政府出具的正式文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确实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一、强化资金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人负责,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不存在套取、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补贴资金问题。
二、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1、对发放补贴,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农户补贴面积、标准、数额等基本信息都张榜公布到村,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公示地点为各乡、镇、村委会,实行阳光操作,增强面向农民的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2、积极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2020年塔河县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于4月30日发放完毕,资金结余于当日退回地区农发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3、对于农民之间发生土地流转的,乡(镇)政府应积极有效的帮助农民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内容,明确补贴的归属。没有因土地流转合同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属不明确、补贴对象确定不合理而产生矛盾的问题。
塔河县财政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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