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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整治方案

2020-12-22 13:33:25来源:金台区人民政府阅读量:803

2019年2月25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农村局(代)印发了《金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宝金农〔2019〕22号),以下是文件全文。

金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的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区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现就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坚持宣传发动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摸排和全面梳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等领域的“黑、恶、乱”线索和问题,重点打击侵吞农村集体资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黑恶势力,铲除以上领域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二、目标任务

经过3年的努力,使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等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和乱点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制度化。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委统一安排,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大决策、重大线索、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报告研究,形成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区、镇街齐抓共管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二)坚持群众路线。紧密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揭发以上工作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及时梳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农村“三资”管理等工作领域的薄弱环节、违法违规乱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坚持与反腐败并重。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零容忍”,清查处理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的党员干部。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在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梳理发现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着力加强整改;检查、督导专项整治不力的问题,限期改变面貌,初步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2020年)建章立制,完善提升。区上和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坏节和突岀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行业监管得力、属地管控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成并运行良好

五、工作重点

(一)突出行业特点,强化线索摸排。突出农业行业特点,采取集中、滚动摸排,查找在农村土地确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和农村经济权益分配中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摸排并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线索及时报送,并举一反三,深入摸排类似案件,达到无死角、无禁区、全覆盖。

(二)查找工作弱项,开展专项治理。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讲政治、敢担当、转作风”专题教育,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情况,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草,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进行梳理,找出本镇街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对农民利益的保护。

(三)深入宣传动员,强化政治攻势。要广泛张贴、宣传标识、口号、通告,畅通工作电话和值班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组织力量下基层,解民情、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开办专题宣传栏2期,悬挂宣传横幅2条,深入村组开展集中宣讲活动2次。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大“两个维护”体现在专项整治工作上,主动承担好工作任务。区上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相关业务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比照区上,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股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工作。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构务必于3月10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区级重点负责工作动员、政策宣传和典型案例、苗头性问题的分析及工作指导,并针对全区性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解决办法,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牵头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线索摸排和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对工作程序进行梳理、走访村组干部和农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及时摸排问题线索,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做好黑恶势力犯罪的查处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向区农经站和区产业化办公室上报问题线索和工作开展情况。从2019年1月开始到2月底前,各涉农镇街每周上报一次问题排查情况。年内每月上报一次问题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彻底摸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等领域涉黑涉恶和乱点乱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区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研究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各涉农镇街每季度也要至少研究一次。区上将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分阶段深入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对推诿扯皮、工作进展不力的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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