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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020-12-21 10:39:06来源: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阅读量:899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经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将《五大连池市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五大连池市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官网截图

五大连池市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精神,按照黑河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紧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攻坚任务,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统筹各方力量,高标准严要求,合力攻坚,保质保量完成我市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对标对表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乡(镇)、村两级要结合2019年年末“回头看”大排查、大兜底实际查摆情况,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势推进、立行整改,确保问题台账于6月15日前全部销号,并建立长效机制,为迎接国家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二)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2020年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82户。按项目资金来源划分:纳入上级改造计划4类重点对象257户,我市承担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5户;按4类重点对象类别划分:建档立卡贫困户29户,低保户120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68户;按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C级危房47户,D级危房235户。(各乡镇任务见附件《全市2020年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表》)

(三)健全后续安全维护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4类重点对象已改造住房后续安全维护机制,可组织懂技术、有经验的农民工匠或施工队伍,建立农村住房安全维修队伍。由乡镇政府公示维修队服务热线电话,建立维修台账,负责维修队日常管理。住建局牵头制定修缮工作流程,明确维修责任、保障义务和费用收取标准及补贴办法。设立监督指导电话,并定期组织相关政策和维修业务培训。财政局安排专项维修项目资金,并牵头做好项目的验收和资金拨付、监督工作。

三、改造方式、补助标准

(一)改造方式

C级危房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D级危房改造方式为购买、新(翻)建和租住。

(二)补助标准

C级危房改造上级每户平均补助1.4万元,“打捆”使用补助资金。D级危房改造,购买或新(翻)建每户上级补助2.8万元,地方补助0.5或1万元。(新建房屋每平米造价1100元。新建30㎡房屋3.3万元,地方补助0.5万元,农户无需自筹;新建35㎡房屋3.85万元,地方补助0.5万元,农户自筹0.55万元;新建40㎡房屋4.4万元,地方补助1万元,农户自筹0.6万元);租赁房屋(租期不低于5年),每户最高可享受上级补助资金1.4万元。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回头看”问题整改

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直面问题,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对于影响房屋安全性等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施工方抓紧认领,限期整改完成;对于电线老化凌乱、门窗封闭不严等日常工作中的非安全性问题,乡村两级要引导村民在力所能及的问题上尽量自己解决,对于确实无解决能力的村民帮助其解决。务必在6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二)全面完成新增改造任务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联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市、乡(镇)、村三级落实专人包保责任制,准确掌握农户改造意愿,确定改造方式。4月10日前选定一些群众口碑好、技术实力强有危房改造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承建改造任务,并提前做好人力、物力筹备等前期准备工作。4月15日前对新(翻)建房屋的农户,要有效、妥善解决其在施工前临时居住、房屋拆除、场地平整等问题,以确保施工队伍及施工材料入场施工,4月15日前全部开工。严格按照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技术指南要求施工,全覆盖无死角地实行监理监管制度,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要在6月15日前完成,其他3类人危房改造要在6月30日前完成。

(三)全面实现内业规范化管理

一是国家信息平台录入准确率要达到100%。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4月底前完成农户档案管理信息检索系统中2016年以来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数据录入。二是农户纸质档案要做到齐全规范。坚持一户一档的原则,4类重点对象改造户均要建立纸质改造档案,补齐责任单位、个人印章。对因投亲靠友等放弃危房改造的贫困户,要建立包括农户放弃改造申请和投亲靠友等现住房安全证明的纸质档案,确保未改造的贫困危房户的住房安全有保障。对D级危房贫困户以购买置换方式改造危房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要做好房屋购买置换前住房安全鉴定及产权变更等相关手续及备案工作,避免产生纠纷,且贫困户原有危旧房拆除。三是住房安全鉴定报告要做到全覆盖。所有4类重点对象都要进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制作鉴定牌,将危险等级、鉴定时间、鉴定单位、改造年度、4类对象身份和户主姓名等信息挂牌上墙。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应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

(四)及时启动验收和资金发放工作

改造任务完成后,住建局牵头,会同财政、扶贫办、村建、质检、监理、施工单位和乡(镇)、村组成联合验收组,立即启动验收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力争在1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完成后的1个月内,完成补助资金拨付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项目审批监管。乡(镇)政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主体,乡(镇)长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市、乡(镇)、村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改造任务。为保证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巩固拓展攻坚成果,现我市成立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勇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郭永利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于连波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邓  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洪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汉军     市审计局局长

孙亚洲     市扶贫开发中心主任

孙宝柱     市财政局局长

曲  波     市残联理事长

李贵君     市民政局局长

常  勇     市住建局局长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

主  任:常  勇(兼)

副主任:何兆冰

成  员:高  展  李百爽  吕  宁  隋  欣

(二)严守审核程序

各乡(镇)一定要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和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市住建局审批,逐级上报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申报审查环节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三)强化督导落实

要针对“回头看”排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验收标准,加大工作指导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巩固拓展攻坚成果。为更好调度全市危房改造工作,按照黑河市住建局要求,从4月起,住建局将实行危房改造周报告制度,各乡镇要指派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漠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和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市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资金监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串用等违规使用资金。市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使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卡通”制度,将补助资金直接拨到农户手中。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违反补助资金使用的违规违法案件。

附件:全市2020年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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