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新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四个阶段进行
2020-12-16 11:53:48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阅读量:914
2018年9月14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区委副书记张炜,副区长苏继文,区统筹办、区城中村管理办等21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下发了《新城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继文副区长进行了动员部署。按照会议安排,新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四个阶段进行,2017年8月底前为宣传动员及制订实施方案阶段,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阶段,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为全面改革阶段,2021年6月至12月为总体提升阶段。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城中村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并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红利,增加农转居人口的收益,对新城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既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着力点之一,必须要统一思想,试点推进,落实包抓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宣传,确保如期实现工作目标。
新城区区副书记张炜在会上讲话,对抓好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聚焦关键、精准发力,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是要加强领导、合力攻坚,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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