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寿阳县解愁乡七步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2020-12-02 11:47:22来源:寿阳县人民政府阅读量:894
为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完善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走出一条富民强村的新路径,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解愁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组建机构、制定可操作实施细则、清产核资成员确定、股份量化、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社、建章立制、规范运行等步骤稳步推进改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成立领导机构。在各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各支部书记任组长,现任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老干部代表、老生产队长等熟悉历史、村情、有威信、有责任心、为人公道正派的人为主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制定实施细则。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草实施细则,及时上交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广泛宣传动员。召开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农民都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目的和原则,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素质,确保工作质量。制定实施办法。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指导,结合农村各支部实际情况及群众意愿,拟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经村民大会讨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示征求意见,报乡级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
二是全面清产合资,明确产权归属。
集体资产清查。在清理基础上核实“三资”所有权,召开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全面清查集体的负债,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对确认的清查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并上报乡领导小组备案。清查问题处理。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清理收回或补办手续;对账面价值与现价差异较大,群众要求重新估计的,采取群众满意的方式方法对集体产进行价值评估;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明确资产所有权。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进行确认。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在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情下,暂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集体资产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后按要求分类建档登记,并上报乡攻府。
三是把握原则要求,开展成员身份确认界定。
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决策、着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按照县级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对成员身份确认时点和成员资格的取得、保留、丧失作出原则性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对辖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全面登记。
四是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
在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准确划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界限和确认集体成员身份的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分类和价值评估、折股量化对象的确定、股权确定标准、折股量化方式及股份设置方案等事项,提交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乡工作组备案。为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五是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维护合法权利成立合作社。
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设立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理事会、监事会,并将选举结果报乡农经部门和乡领导组备案。
六是建档立卡,总结验收档案整理。
工作完成后,对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人口调査登记表、实施办法、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并报乡备案。
七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确保改制后的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合理运行,建立股权管理、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股改后原则上不随人口的增减而变动,维护现有持股成员的稳定,实行静态管理。在进行资产经营时要以集体资产的安全稳定和保值增值为前提,合理安排其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以及办理公共事务所需的资金。自觉接受各级农经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审计。继续按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要求,做好代理记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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