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州县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告
2020-12-01 09:32:02来源:肇州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578
按照《黑龙江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今年我县继续推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补贴方式及2019年购置补贴敞开补贴的的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时间和补贴范围
1、补贴时间:申报购机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购买的机具。
2、补贴范围:我县今年补贴机具范围和种类延续2019年政策(如2020年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共计11大类20个小类38个品目。2020年2行免耕播种机仍然在补贴范围内,拖拉机补贴马力段在80马力及以上。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1、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标准:以户为单位申报,原则上每户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种植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组建现代农机合作社,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3补贴资金结算。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确定的补贴对象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由财政局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如需退换,需经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补贴对象需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财政专户后方可退货。未经备案的退货行为,视为冒领补贴资金,产销企业与购机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购置机具核验。根据黑农厅联发【2019】406号规定,牌证管理机具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对牌证管理机具,购机者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申领补贴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其余农机具由购机者所在乡镇农机部门进行核验。
三、购机者责任
1、购机者自主选择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的经销企业购机,并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2、购机者到户口所在乡镇政府主管农机部门办理补贴相关手续
3、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注:提醒广大购机者,一定到正规经销商家购买,选择有资质经销企业购买,一旦发生纠纷和质量问题,便于协调解决。
肇州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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