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权证发放给谁?具体有哪些对象?
2020-11-30 22:40:3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933
随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逐步完成,资产量化工作也逐渐展开。那么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农村股权证发放给谁?具体有哪些对象?
1、哪些人符合农村股权证发放要求?
根据我国政策,是要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算成股份并量化至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只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有资格发放农村股权证。
对此,各个地区会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完成成员身份确认登记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列为集体资产折股量化人员。
综合地方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1)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出生且户口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2)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且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4)户籍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因升学户籍迁出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5)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6)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刑人员;
(7)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防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应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其他人员;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另外,需要注意,下面这些情况将丧失成员资格。
(1)死亡或符合民法规定宣告死亡条件的;
(2)已依法或申请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3)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且没有承包土地的;
(4)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但未在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不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空挂户;
(5)本人以书面形式自愿放弃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6)取得城镇非农业户口、且纳入国家公务序列或城镇企业职工、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
(7)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解散的。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怎么占有?
一般来说,按照股权量化登记的人数和份额,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成员统一核发记名股权证书,并配置成员花名册,作为成员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保障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
股权证书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
股权证书应详细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股权证号、成员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家庭住址)、股权初始登记、变更及收益分配等情况。社员证以个人为单位,一人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