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稳定并长久不变,是真的吗?
2020-11-30 22:37:4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70
土地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的政策基石。有消息称从今以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稳定并长久不变了,这是真的吗?
首先,可以给大家吃一个定心丸,这个消息是真实的。中央授权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这次《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归纳起来就是“两不变、一稳定”:
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这是一个“长久不变”;
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这是一个“长久不变”。
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其承包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十九大提出,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这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具体体现。
对此,也有人质疑,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目前二轮承包即将到期,是否会影响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其实根据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的剩余期限。但刚才韩长赋部长也说了,到2023年要进入二轮承包到期,高峰是在2026年到2028年。这就意味着,从现在流转土地到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可能不到十年时间,有些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以后要长期投资农业,所以他们会有一些担心,到期以后怎么办?
这次《意见》里给出了一些办法,《意见》规定了延包的原则和办法,这次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以后要延包,强调稳定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让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这一方面给承包户一颗“定心丸”,同时给土地的受让方,也就是新型经营主体也吃下了“定心丸”,到期以后农户可以延包,经营主体可以再签续订合同,可以延期流转土地。这是一个途径。
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也给出了一些方案。法律规定,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辅助设施、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对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按照法律规定,投资主体对农业的长期投资,可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理补偿。
所以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并进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新型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时,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协商确定二轮到期后继续经营的具体条款。这在法律上给了保障。
很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在合同中都约定,在承包到期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继续由新型经营主体,也就是原来的主体经营,较好地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现在从政策上、法律上都给出了办法,这方面的障碍可以消除。
所以长时间流转农民的土地搞经营活动,对农业长期投资有一个比较稳定、可预期的效果,所以这方面的政策是有的,法律也是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