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注意事项有哪些?这3点不可忽视
2020-11-30 16:09:2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707
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确权登记发证是指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那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这3点不可忽视!
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注意事项
1、宅基地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
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宅基地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1)对于宅基地界址未发生变化,属于测量方法造成面积不一致的,以精度高的测量方法测得面积登记。(2)因非法超占宅基地导致测量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应以原登记面积为准。
2、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不一致
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精度高的测量方法测得的面积为准。运用同种测量方法测量,属于精度误差范围内的,以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准。对于房屋翻建后造成面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翻建房屋的规划许可等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3、同一宗宅基地上多个房屋属于不同权利人
同一宗宅基地上多个房屋属于不同权利人,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1)属于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农民公寓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
(2)属于因继承、分家析产等原因,造成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若遗嘱或者分家析产协议对宅基地作了明确分割,分割的宅基地经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符合不动产单元划定标准,可以分别办理登记;若遗嘱或者分家析产协议对宅基地未作明确分割的,按照宅基地使用权共同共有办理登记。
(3)属于存在民事纠纷的,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
总结: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能够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而想要顺利地拿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了解文中所介绍的相关知识是十分有益的,希望农民朋友们能在本文中有所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