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1年农村土地流转,一定要了解这4点!
2020-11-30 16:05:0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36
最新消息显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因此,2021年农村土地流转,一定要了解这4点!
1、只涉及到经营权的流转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的管理办法将规章名称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改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互换将另行出台管理办法进行规定。
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2、土地流转原及限制
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及其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3、流转自主性
一方面,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包括流转对象、方式等,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另一方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4、社会资本流转土地条件
必须具有从事农业经营的资质,有适宜的农业经营能力,并且要求经营项目明确,土地用途合法,有风险防范机制,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符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
类似于在基本农田上挖塘栽树,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损害土地或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等损害土地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