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五常市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2020-10-27 11:39:11来源:五常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886
2020年8月4日五常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五常市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9月1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部印发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通知规定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同时指出,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通知对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2020年7月27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批复》(黑农厅函[2020]742号),将五常市定为全省第二批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试点单位,为了更好的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指定此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0年7月,五常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两个文件精神,起草了《五常市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集,从反馈意见结果看,各部门、各乡镇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审核修改,并协同相关部门取得了一致意见后,2020年8月4日,五常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五常市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对今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此次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而为服务乡村振兴、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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