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如何界定?权属移交办法是什么?
2020-09-22 17:43:3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592
最近这几年国家为了加快农村建设,很多问题日渐显露出来,比如说集体资产的权属问题就备受关注,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实行了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及移交办法,下面就来看看具体介绍。
一、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资产的有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库存物品等资产;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水利、交通、福利等公益事业的资产;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或者购买、兼并的企业的资产,以及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合资、合作所形成的资产中占有的份额、股权;
5、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收益,以及属于集体所得部分的土地补偿费和生态补偿费;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政府拨款、补贴补助和减免税费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捐赠等形成的资产;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以及产生的利息、衍生收入等资产;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9、属于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行使使用权、享有收益权的资产;
10、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二、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移交办法
(一)组织实施。移交由各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实施。
(二)参与人员。村三委会所有成员、村民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所有成员、成员代表;各镇(办、中)包片片长、财税所长和村级代理会计。
(三)移交程序。
第一步: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以上参与人员召开会议,统一思想,确定移交具体时间。
第二步:村委会编制集体资产移交清册要在镇(办、中)财税所指导下完成。编制移交清册,要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三步:由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参与人员按照会议规定时间进行移交。
第四步: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分别在移交方和接交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参与人员在监交方签字按印并注明身份。移交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清点验收。
第五步: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以及镇办财税所各执一份,以供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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