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市出台《意见》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8-02-28 11:33:53来源:陇南日报阅读量:89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上有关文件精神,稳步推进甘肃省陇南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433”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改革,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要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运行模式。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要切实加强党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各县区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方式做好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注:陇南市,简称“陇”,隶属于甘肃省。位于甘肃南部,北与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武山县、甘谷县接壤;南抵四川盆地,与广元市、青川县、绵阳市平武县和阿坝州九寨沟县毗连;西依甘南高原与迭部县、舟曲县和定西市的岷县;东接秦巴山地,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和宝鸡市凤县为邻。辖1区8县:武都区、康县、文县、成县、徽县、两当县、西和县、礼县、宕昌县。面积2.7923万平方千米,人口287.81万人(2016年)。
陇南,素有“陇上江南”之称。地处陇南山地,形成了高山峻岭与峡谷、盆地相间的复杂地形。河流均系嘉陵江水系,一级支流有白龙江、西汉水等,二级支流有白水江、岷江等。气候在横向分布上分北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三大类型。境内有中国独有的“国宝”“活化石”大熊猫、有“美猴王”之称的金丝猴。是中国铅锌矿超大型矿田之一,中国特大型金矿之一。
陇南历史悠久,是秦王朝、秦族、秦文化的发祥地,秦第一陵园——秦西垂陵园位于礼县大堡子山。拥有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园区,;白水江、裕河、小陇山、文县尖山大熊猫、成县鸡峰山、文县白龙江大鲵、康县大鲵、礼县香山、两当黑河8个自然保护区;鸡峰山、官鹅沟、小陇山、文县天池4个国家森林公园;文县黄林沟、康县梅园河2个国家湿地公园。还有万象洞、梅园沟、西狭颂、晚霞湖、云屏三峡等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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