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武功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全文
2018-02-23 11:33:07来源:武功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528
关于印发《武功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60号)
2017年9月14日
为了培育和发展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行为,激活农村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73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物权法》《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的有形市场,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的公开公正、运作规范、流动有序,进一步提高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新社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
以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为载体,实现信息与资源整合,建立健全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和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经济股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有序流转,实现农村资产资源权属明晰化、配置机制市场化、产权要素资本化、管理监督规范化,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
三、基本内容
根据全县农村资产、资源的市场化程度,筹建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农村生产性设施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村集体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农村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十大品类逐步纳入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体系,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公开化、规范化、可监控性和收益最大化。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在各镇办(社区)设立办事处,与镇办(社区)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四、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2.坚持农民自主、村民自治的原则,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
3.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集约、节约、利用好农村资源。
4.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的原则,着力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5.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农村产权交易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等已经规划的区域涉及土地、建筑物等不纳入交易范围。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制订方案阶段。(2017年9底前完成)结合实际,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大会,学习相关政策,把试点工作宣传到基层,让广大农民知晓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的目的、内容、方法,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支持试点工作。
2.资产清理,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组织动员镇村干部进村入组,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资产进行清理,调查、核实、统计相关情况。在保证权属合法、数据准确、界址清楚的基础上予以登记,向群众公示,确保集体资产、资源登记不遗漏。
3.明晰产权,依法核证阶段。(2018年9月底前完成)按照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手续完善、权证到户的要求,凡原产权明晰、合同规范的分别由相关部门依法颁(换)发证书,并完善有关合同;凡因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不明晰的、集体资产处置合同不规范的,相关部门要先确认产权、签订合同,再颁(换)发证书。
4.信息储存,资产评估阶段。(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以村为单位汇总造册,储存交易信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工程建设以及资产、资源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必须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挂牌交易,选择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需要交易的农村有形产权和无形产权评估作价,或召集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定标的、估价,经审核批准后,由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交易信息。
5.组织交易,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筹备与建立工作,并进入试运行。同时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成立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县农林局主要负责人副任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农林局(经管站)、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以及各镇办(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林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农林局经管站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行为、中介机构服务的合法性、交易中心的制度执行情况、交易市场秩序等进行监管,并建立交易实施的评价机制。
2.严肃纪律。组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其根本目的在于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增值,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高度统一思想,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镇办(社区)要认真组织,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登记不遗漏,资产、资源处置程序合规、体现群众意愿,决不允许虚报、瞒报或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3.强化督办。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每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特别是对在清理集体资产、资源过程中不负责任,导致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损失较大的,或妨碍集体资产、资源公开、公平交易的,将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注:武功县,隶属于陕西省咸阳市。位于关中平原腹地,东接兴平市,南临渭水与西安市周至县相望,西靠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宝鸡市扶风县,北和乾县接壤。辖1个街道、7个镇:普集街道,苏坊镇、武功镇、游凤镇、贞元镇、长宁镇、小村镇、大庄镇。面积397.8平方千米,人口44.81万人(2016年)。
武功县位于关中盆地西部,属渭河地貌。气候属温暖带半湿润性气候区。过境河流主要有渭河、漆水河、漠浴河、湋河;渭河从武功县南部横穿而过,为武功县最大河流。境内风景名胜有武功城隍庙、郑家坡遗址、报本寺塔、姜嫄墓、苏武墓、武功关帝庙、教稼台、望仙宫、后稷祠、小华山、隋炀帝陵等。